新華調查:“答非所問”“妨礙維權”……部分“智能客服”不智能現象咋破解?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 題:“答非所問”“妨礙維權”……部分“智能客服”不智能現象咋破解?
新華社記者烏(wu) 夢達、趙旭、張漫子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日益成熟,部分商家為(wei) 降低用人成本,紛紛推動電話客服、在線文字客服“智能化”。但不少所謂“智能客服”實用時卻往往“答非所問”“不解人意”,有些還甚至成了商家為(wei) 回避消費者直接維權投訴而設下的障礙。
部分“智能”客服“答非所問”“適老性差”
記者發現,物流退換貨、機票退改簽、手機改套餐等消費場景中,名為(wei) “智能客服”實則“偽(wei) 智能”“不智能”的情況很讓消費者煩心。
有些“智能客服”不具備解決(jue) 問題的能力。北京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在申報個(ge) 人所得稅的商業(ye) 健康險扣除項目時,需填寫(xie) 所購商業(ye) 保險識別碼,於(yu) 是他在線谘詢已投保的某大型保險公司,智能客服給出指引回答後,他按指引逐步操作卻始終無法查詢到識別碼信息。無奈之下,他設法聯係該企業(ye) 人工客服,始終聯係不上。“等待半個(ge) 小時無果後,又與(yu) 智能客服溝通失敗,最終隻好選擇放棄申報,自擔損失。”
有些“智能客服”事實上已成為(wei) 商家為(wei) 回避、妨礙消費者維權設置的障礙。北京市民王女士向記者展示了她與(yu) 某電商“智能客服”之間“答非所問”對話頁麵。“線上智能客服根本不理解我的問題,沒辦法溝通。”王女士說,APP顯示她網購的商品多日前已開始派送,但卻至今未送到。她聯係商家時無論打電話還是線上都隻能接入“智能客服”。“電話智能客服也一樣。我不管怎麽(me) 操作或表達,對方就回複‘您的快件還在正常流轉’然後掛斷電話。”她想聯係人工客服投訴,卻“完全找不到投訴渠道入口”。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guan) 於(yu) 切實解決(jue) 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中明確要求“線上服務更加突出人性化,充分考慮老年人習(xi) 慣,便利老年人使用”。但在通信運營一類老年人經常接觸的消費場景中,部分“智能客服”適老化水平遠遠不夠。
65歲的北京市民張先生說:“我以前都通過打人工客服熱線辦理手機業(ye) 務,很方便,但這幾年總是一接起來就是智能客服接電話。每次我說半天辦不成事。隻能又費事跑去營業(ye) 廳。”多位受訪的老年人告訴記者,智能客服服務效果不理想,用不好。
不能售前“人工”、售後推給“智能”
記者從(cong) 中國消費者協會(hui) 了解到,“智能客服”不智能是近年來我國消費者投訴熱點之一。中消協表示,智能客服是技術進步的產(chan) 物,經營者在利用技術手段減少重複性勞動,提高服務普及度的同時,也應當注重與(yu) 消費者有效溝通,切實解決(jue) 消費者問題。消費者享有知悉購買(mai)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提供售後服務是經營者的法定義(yi) 務,經營者應當提供便利的溝通方式,方便消費者與(yu) 其溝通,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不能售前“人工”,售後“智能”,甚至以智能客服為(wei) 幌子,有意製造溝通障礙,阻隔消費者與(yu) 經營者聯係,拒不承擔應盡義(yi) 務和責任。
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主要原因是企業(ye) 過度追求削減成本、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方式不規範、行業(ye) 缺乏相關(guan) 技術與(yu) 服務標準等。
“用於(yu) 網購平台的文字智能客服,最基礎的訓練模型費用8000元左右,裏麵包含5萬(wan) 次調用,也就是可以進行5萬(wan) 次回答。根據店鋪訪問谘詢量不同,使用時長也不同,但一般情況下能用三個(ge) 多月,用完還可以續購。”深圳一家智能客服供應商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相較於(yu) 人工客服5000元至8000元左右的月薪支出,這種低階基礎版智能客服成本明顯更低,很受商家青睞。
北京郵電大學計算機學院教授王敬宇表示,網上一些智能客服供應商提供的產(chan) 品屬於(yu) “偽(wei) 智能”,技術水平低下,語義(yi) 理解能力不足,達不到客服工作要求。要實現更高性能的語義(yi) 理解依賴於(yu) 更加充分的智能訓練,但這將直接提升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費用,不符合一些商家大幅度壓縮成本的願望。
某智能客服供應商工作人員透露,當前智能客服技術水平和應用千差萬(wan) 別,行業(ye) 內(nei) 缺少針對語義(yi) 識別準確率、轉接人工客服流程等技術和服務內(nei) 容的統一標準。
“部分商家借機推卸、規避自己的法律義(yi) 務。”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表示,不同消費場景中,行業(ye) 規範要求不同,對以人工智能技術為(wei) 基礎的“智能客服”要求也不同。不能以設置了“智能客服”為(wei) 借口敷衍塞責。
多方探索智能客服治理措施
行業(ye) 協會(hui) 、監管部門、企業(ye) 、消費者及專(zhuan) 家等多方受訪者均認為(wei) 各市場主體(ti) 應形成合力,設置科學的技術服務標準,強化市場競爭(zheng) 替代措施,守住監管底線,引導客服工作回歸“以人為(wei) 本”宗旨,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進一步改善消費市場環境。
對於(yu) 製定智能客服技術與(yu) 服務標準,趙精武建議:一是立足於(yu) 《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將其中提及的“人工標準規則”“科技倫(lun) 理審查”等內(nei) 容融入智能客服行業(ye) 標準之中。二是立足於(yu) 具體(ti) 的應用場景,結合應用行業(ye) 領域的監管辦法,細化智能客服的相關(guan) 技術標準內(nei) 容。
王敬宇認為(wei) 應當進一步提升產(chan) 學研協同效能,提高人工智能產(chan) 品性能,降低相關(guan) 產(chan) 品訓練、應用成本,比如引入最新的語言大模型技術等,在有效提升消費者體(ti) 驗的同時,盡量降低企業(ye) 成本負擔。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提醒,智能客服服務對象中老年人為(wei) 數眾(zhong) 多,相關(guan) 商家應按照《關(guan) 於(yu) 切實解決(jue) 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積極配合主管部門落實智能客服功能適老化指標,確保各消費場景下老年人溝通需求得到滿足,並保障老年人便捷接入人工服務的權利。
他還表示,對於(yu) 企業(ye) 為(wei) 回避麵對消費者維權而故意設置的人工智能投訴“門檻”,監管部門應依法處理,引導市場環境進一步改善,為(wei) 提振消費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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