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當外賣騎手而購車,卻掉進“套路貸”陷阱
兼職外賣騎手求職時沒有座駕被中介推薦“以租代購”靠譜嗎?記者采訪發現這種模式很多都發展為(wei) “套路貸”令騎手陷入網貸困境。律師提醒,求職者應注意核實招聘公司和車行的資質和信譽,看清合同約定條款,如遭遇騙局應及時報警和維權。
由於(yu) 家庭經濟困難,正在上大學的重慶巫溪人劉洪,打算當外賣騎手掙學費。在朋友的幫助下,他通過簽訂“以租代購”合同,從(cong) 一家車行拿到一台定價(jia) 3980元的電瓶車,分期付款每月498元。
“剛開始,我每天從(cong) 早到晚接單,每月還有3000多元收入,開學後我隻能利用課餘(yu) 時間跑,收入越來越少,到今年初,連每月的分期付款都沒錢給了。”分期平台所產(chan) 生的利息、手續費壓得劉洪喘不過氣來。
近日,在被催討得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劉洪向簽訂合同所在地重慶九龍派出所求助。派出所教導員及時通知車行負責人前來調解,最終車行同意退車,劉洪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chang) 。
記者采訪發現,還有很多外賣騎手卻沒有劉洪這樣幸運。
要求退車被拒,還輸了官司
租住重慶巴南區的彭剛,去年3月想做兼職騎手掙生活費。彭剛告訴記者,他看到58同城平台上一則招聘外賣騎手的信息,找到位於(yu) 成都武侯區的一家公司。工作人員讓他下載了美團眾(zhong) 包APP並實名注冊(ce) ,稱可以在上麵接單並結算報酬。
當彭剛表明自己沒有電動車時,對方提出可以用“以租代購”的方式提供車輛。隨後,招聘公司的工作人員帶他到車行看車。據車行的工作人員介紹,電動車的總價(jia) 為(wei) 4180元,分期購車的話,每期近500元,分12期還完,總共還將近6000元。但車行不提供電池,需要另外租電池。
當天簽完合同後彭剛就覺得上當受騙了,找到車行但車行不給退。一氣之下,他把車低價(jia) 賣掉,在第三方平台“拍小租”上的還款也一次沒還。
此後彭剛不斷接到催賬短信或電話。去年12月底,他被起訴到法院。原告方公司稱,這是一起買(mai) 賣合同糾紛,“以租代購”的方式向彭剛提供電動車,車輛交付後,彭剛至今拒不支付租金,並提供“拍小租”平台截圖等證據。
彭剛認為(wei) “以租代購”本就不合理,因此未參與(yu) 庭審,也沒給法院回複信息。今年2月,法院缺席審理並宣判了此案。法院認為(wei) 他在催告後未支付到期價(jia) 款的數額達到全部價(jia) 款的五分之一,公司主張全部價(jia) 款5976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我是被騙的,卻成了‘老賴’,還處處受限。”彭剛委屈地對記者說。
沒看清合同條款,成求職者硬傷(shang)
和彭剛同樣遭遇的還有黃平。去年,黃平麵試兼職騎手時被帶到一家車行,在簽訂了《第三方平台簽約車輛售後服務保障合同》後,拿到了一輛沒有配電瓶的“空殼車”。
跑了三天外賣後,在同行的提醒下,黃平發現了問題。他找到招聘公司,對方讓其找車行。車行拒絕退車,稱違約金需要2000多元。報警後,警方“建議雙方調解”。
貴州的朱濤是同樣情況的騎手應聘者,他從(cong) 第3期開始就沒有還款,截至今年3月19日,已經逾期280天。他在“淘樂(le) 租”平台上共有12期還款,第3期賬單已從(cong) 489元變成了1389元,12期加起來13248元,而他最初的還款總額隻有5868元。
記者在彭剛提供的法院判決(jue) 書(shu) 上看到:“原告公司還委托代理了包括彭剛在內(nei) 共20餘(yu) 人的糾紛案。”
朱濤、劉洪等多人均認為(wei) ,他們(men) 是“被欺騙並網貸了”。合同是與(yu) 車行簽訂的,並沒有與(yu) 第三方簽訂任何協議,也沒有利息約定,是典型的“套路貸”。
記者看到,第三方平台的還款信息上,隻有每個(ge) 月需要還的錢款總數,並沒有明細本金和利息的區別。逾期之後,當月要還的錢數會(hui) 隨著時間而飛速增加。
“這些應聘者沒有仔細閱讀合同,是造成被騙的重要原因。”曾調解處理劉洪“以租代購”合同的民警馮(feng) 牧告訴記者,他理解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上當了,但作為(wei) 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wei) 負責。由於(yu) 有雙方簽訂的合同,隻能算經濟合同糾紛,派出所沒有裁判權,隻能通過做車行的工作,設法讓雙方和解。
如何治理,任重而道遠
記者從(cong) 美團、餓了麽(me) 等多家平台公司了解到,所有租車公司與(yu) 外賣平台並沒有合作,官方騎手招聘站點也不提供租車服務。目前發生的多起騎手被騙事件,主要是租車公司與(yu) 騎手之間產(chan) 生的租車協議糾紛。
“租車意味著車輛所有權歸出租方所有,而‘貸款購車’就不一樣,車的所有權歸購車者所有,其和車行之間是買(mai) 賣關(guan) 係,和第三方平台屬於(yu) 貸款關(guan) 係。”北京德恒重慶律師事務所李建律師說,這裏的“以租代購”其實玩了一個(ge) 文字遊戲,所謂的“分期還款”實際是貸款購車,令想當騎手又沒有車的求職者產(chan) 生錯覺,認為(wei) 每個(ge) 月幾百元的分期付款很容易掙到。
但李建認為(wei) ,問題出在第三方平台有沒有網貸金融資質。如果無資質,這種貸款就是無效的;如果有資質,還要看約定利息是否明顯高於(yu)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e) 拆借中心公告的最高利率。
一位業(ye) 內(nei) 人士告訴記者,應聘騎手的正常渠道並不需要第三方中介公司,個(ge) 人在官方渠道申請即可。這些“以租代購”的電動車,除了沒有電池,是否還存在產(chan) 品質量等其他問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租賃給外賣騎手的電動車多為(wei) 二手車輛,有些車輛市場價(jia) 不到千元,且在使用過程中有時還會(hui) 被要求再租賃電池。一些“以租代購”近5000元的電動車,市場價(jia) 僅(jin) 2000元左右。求職者如果提前終止合同,就要麵臨(lin) 錢沒掙到還要倒貼、否則影響征信的困境。
“以租代購”這一可疑的中介模式,是否構成詐騙和“套路貸”,還需由政法機關(guan) 來作出調查和判斷,但它的客觀存在,不啻給騎手“挖坑”。在當前的就業(ye) 壓力下,送外賣成了很多人都想嚐試的職業(ye) ,一不小心碰上這樣的中介,“租”了這樣的高價(jia) 電動車,顯然就掉入了陷阱。
“對於(yu) 這些違法行為(wei) ,政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保護市場的公平和誠信。”李建認為(wei) ,針對這種騙局,求職者也應該提高警惕,增強風險意識。在應聘過程中,要謹慎選擇招聘渠道,注意核實招聘公司和車行的資質和信譽,不要輕易相信虛假宣傳(chuan) ,特別是合同約定條款要看清楚。如果遭遇這種騙局,應當及時報警和維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李國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