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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將於7月20日起施行

發布時間:2023-06-13 09:34: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記者魏弘毅、戴小河)記者12日從(cong) 工信部獲悉,根據相關(guan) 法律及行政法規,工信部修訂並公布《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新版規定將於(yu) 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適用於(yu) 各級煙草專(zhuan) 賣局實施行政處罰。

  工信部產(chan) 業(ye) 政策與(yu) 法規司相關(guan) 負責同誌介紹,本次公布的新版規定主要就五個(ge) 方麵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分別為(wei) :調整管轄和適用規定,完善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規定,調整聽證程序規定,完善行政處罰執行、執法監督等規定,同時新增“一般規定”章節。具體(ti) 而言,包括修改完善共同管轄爭(zheng) 議處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規定,提高適用簡易程序的涉案數額,擴大聽證適用範圍等內(nei) 容。

  對於(yu) 新版規定的修訂背景,相關(guan) 負責同誌介紹,2010年工信部製定並公布了現行《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明確了煙草專(zhuan) 賣領域實施行政處罰的具體(ti) 程序。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正式施行。現行《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部分內(nei) 容需要根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作出修改完善,煙草專(zhuan) 賣行政執法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亟需對現行《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作出相應調整和補充,以適應新的發展形勢需要。

  據介紹,自2023年7月20日新版規定施行起,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現行《煙草專(zhuan) 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將同時廢止。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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