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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鄰居有糾紛就用“震樓器”反擊?小心反擊不成反而觸犯法律!

發布時間:2023-06-21 10:13: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我們(men) 來關(guan) 注一起與(yu) “震樓器”有關(guan) 的糾紛。原本是隻有一層樓板之隔的近鄰,卻因為(wei) 一些生活瑣事發生矛盾,於(yu) 是樓下住戶便網購了所謂的“震樓器”,對樓上住戶進行報複。這樣的鄰裏糾紛該如何解決(jue) 呢?近期,廣東(dong) 省廣州市海珠區 人民法院就公布了這樣一起案例,在法院的介入下,這起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因為(wei) 日常生活噪聲與(yu) 陽台漏水問題,廣州的陳女士與(yu) 樓下鄰居王先生產(chan) 生矛盾,雙方互有不滿。陳女士稱,2021年8月起,她經常在淩晨或中午休息時間被從(cong) 樓下傳(chuan) 來的噪聲驚醒。

  原告 陳女士:一開始就是因為(wei) 鄰裏糾紛,然後有矛盾,樓下他們(men) 通常都是淩晨開始就開“震樓器”,然後很大聲咚咚咚會(hui) 把我們(men) 驚醒,我們(men) 深受其害,晚上也睡不了,然後失眠。

  經過多次與(yu) 鄰居溝通無果,2022年6月,陳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樓下鄰居停止對自己的噪聲侵害。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主審法官對原告陳女士及被告王先生進行了多次庭前調解,並到陳女士家中調查了解情況。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我們(men) 是選擇了一個(ge) 中午的時間,從(cong) 12時就開始在原告家裏,一直等到1時的時候,確實發出了一個(ge) 類似於(yu) 手機振動的聲音。這個(ge) 聲音就是在她的臥室的床頭這個(ge) 位置,看這個(ge) 聲源的話應該是來自樓下的樓板,我們(men) 就懷疑應該是樓下發出來的。

  當天,被告王先生聲稱自己並不在家,法官打電話與(yu) 王先生溝通,對製造噪聲可能造成的法律後果進行了詳細釋法。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打完這個(ge) 電話之後,我們(men) 就回到原告家裏,這個(ge) 聲音就停止了。

  經法院、人大代表、當地居委會(hui) 以及物業(ye) 管理公司相關(guan) 人員對原被告的多次調解及釋法,原告陳女士長時間所遭遇的噪聲侵害終於(yu) 停止,雙方達成和解,原告陳女士向法院撤訴。

  電商銷售“震樓器” 附贈所謂“反擊神曲”

  雖然糾紛已經解決(jue) ,但主審法官的工作並未停止。案件中,令陳女士不堪其擾的所謂“震樓器”到底是什麽(me) 東(dong) 西?它是如何製造噪聲來幹擾他人的呢?法院對此展開了調查。

  案件主審法官在辦案中了解到,“震樓器”是一種通過震動、敲擊牆體(ti) 發出噪聲,或者……播放“機槍聲”“貓叫聲”等雜音……的設備,商家常以“以噪製噪”“反擊鄰居神器”等作為(wei) 噱頭在網絡上進行銷售。案件審理過程中,陳女士反映涉案“震樓器”是被告在某電商平台購買(mai) 。為(wei) 調查需要,主審法官嚐試網購了一個(ge) 共振音箱“震樓器”進行測試。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我就下單購買(mai) 了一個(ge) “震樓器”,很快,兩(liang) 三天貨就到了。貨到了之後,在這個(ge) 貨裏邊有一張小卡片,小卡片上有一個(ge) 微信的二維碼,上麵寫(xie) 的就是掃碼加微信,可以給你送什麽(me) 神曲之類的,主要就是一些什麽(me) 貓狗打架、機關(guan) 槍、玻璃破碎的一些聲音。

  除了贈送所謂“反擊神曲”,客服還發來了所謂“震樓”效果實測、音箱及隔音罩安裝視頻。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把它貼到樓板上或者是牆壁上,這個(ge) 牆壁本身就成了一個(ge) “震樓”的“震樓器”,就會(hui) 幹擾到隔壁或者說樓上的生活,而這個(ge) 平台上很多商家明知道有這種非法的用途,還是用這種非法用途去做促銷。

  法官還發現,像陳女士這樣被所謂“震樓器”影響生活安寧的事情並不是個(ge) 案,隨手點開一篇關(guan) 於(yu) “震樓器”的報道,閱讀量都上萬(wan) ,評論區中,不少人有著同樣的困擾。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查詢之後我才知道,“震樓器”在這個(ge) 社會(hui) 上是引起廣泛的共鳴的,經常相關(guan) 的報道閱讀量都在10萬(wan) 加以上,那些評論都是幾千條的。大家都有心聲,就是覺得“震樓器”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然後反映“震樓器”發出的噪聲特別大,有的也反映說“震樓器”解決(jue) 不了矛盾,還激化了矛盾之類的。

  “震樓器”侵害鄰居安寧權 危害樓體(ti) 安全

  法院調查發現,“震樓器”的確可以通過網購途徑輕易獲取,許多商家更是以所謂的“反擊”“報複”作為(wei) 售賣此類產(chan) 品的噱頭。依據相關(guan) 規定,法院向售賣所謂“震樓器”的電商平台發送了相關(guan) 司法建議,建議下架相關(guan) 網店和產(chan) 品。

  法院調查發現,所謂“震樓器”及相關(guan) 產(chan) 品可在一些電商平台上輕易購買(mai) 到,許多商家明知“震樓器”的非法用途,仍以非法用途為(wei) 促銷噱頭,為(wei) 使用“震樓器”製造噪聲的行為(wei) 提供便利。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用“震樓器”這個(ge) 關(guan) 鍵詞搜,還是可以搜到的,搜到之後,相關(guan) 的產(chan) 品成交量也是不小的,有的甚至有上千件。

  法官介紹,使用“震樓器”人為(wei) 製造噪聲的行為(wei) 已嚴(yan) 重侵害鄰居的安寧權。同時,因為(wei) “震樓器”對牆體(ti) 進行高頻率的震動和敲擊,長此以往,還可能會(hui) 危害樓體(ti) 安全。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整個(ge) 鏈條從(cong) 生產(chan) 到銷售,實際上都是涉及違法的。產(chan) 品質量法規定不得生產(chan) 銷售可能影響身體(ti) 健康、人身財產(chan) 安全的標準的一些產(chan) 品。如果違反的話,相關(guan) 的行政機關(guan) 是可以沒收這些產(chan) 品,並且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如果情節嚴(yan) 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官介紹,在平台售賣“震樓器”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商家不僅(jin) 涉嫌違反產(chan) 品質量法,相關(guan) 帶有誘導性的廣告宣傳(chuan) 有違公序良俗,也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guan) 規定。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很多銷售的商家在宣傳(chuan) 語上會(hui) 使用一些違背公序良俗的一些用語,比如說是“反擊樓上”,這些都屬於(yu) 這種情形。廣告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是要進行罰款的,然後情節嚴(yan) 重的可以吊銷營業(ye) 執照。

  陳女士的遭遇並非個(ge) 案。據了解,海珠區法院近年來受理了多宗因所謂“震樓器”引發訴訟糾紛的類似案件。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去怎麽(me) 化解這些矛盾,怎麽(me) 盡量地讓這種糾紛減少一些,我們(men) 研究了之後就認為(wei) 通過斬斷銷售鏈條是至關(guan) 重要的。

  今年4月,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向某電商平台發出司法建議書(shu) ,建議指出,對於(yu) 出售以非法製造噪聲為(wei) 目的的“震樓器”等設備的網絡店鋪采取清理、警示、下架、關(guan) 停等措施;對於(yu) 有日常用途的藍牙共振音箱等隱性“震樓器”,應加強對網絡店鋪經營活動的規範、引導;對於(yu) 拒不改正的網絡店鋪,采取清理、警示、下架、關(guan) 停等措施。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平台收到之後,很快,15天左右就進行了一個(ge) 反饋。對相關(guan) 的商家進行了下架,對關(guan) 鍵詞也進行了屏蔽,然後他們(men) 也回應會(hui) 積極探索開展相關(guan) 的公益宣傳(chuan) ,然後也表示會(hui) 積極地與(yu) 司法機關(guan) 、行政機關(guan) 進行溝通,共同營造良好的聲環境質量保障機製。

  “以噪製噪”激化矛盾 涉嫌違法

  陳女士與(yu) 鄰居王先生之間的糾紛並非個(ge) 案。專(zhuan) 家表示,當有類似矛盾出現時,使用所謂“震樓器”製造噪聲來蓄意報複,不僅(jin) 無益於(yu) 問題的解決(jue) ,更有可能激化矛盾,並涉嫌違法。

  今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實施1周年。該法第九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ge) 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yi) 務,同時依法享有獲取聲環境信息、參與(yu) 和監督噪聲汙染防治的權利。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使用震樓器的行為(wei) ,它首先是違反了噪聲汙染防治法的規定,噪聲汙染防治法明確規定,製造噪聲,經過勸阻處理之後仍然不改正,持續去影響別人正常生活的,是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guan) 規定去進行處罰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石佳友:民法典裏邊在相鄰關(guan) 係裏麵也有提到禁止排放噪聲等有害物質,民法典也有條款是有明確規定,就是禁止噪聲汙染。所以鄰居之間製造噪聲構成對對方,比如說正常的安寧、生活環境的一個(ge) 侵害,在民法上也是要承擔責任的。

  如遇糾紛應協商解決(jue) 或尋求第三方介入

  專(zhuan) 家表示,故意使用“震樓器”製造噪聲的行為(wei) ,不僅(jin) 違反法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且因噪聲的影響範圍不可控,還可能殃及無辜。那麽(me) 遇到類似鄰裏糾紛,又該如何合理合法地解決(jue) 呢?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廣緒:遇到這種情況的話,我覺得首先是看能否協商,去達到一個(ge) 互諒互讓,如果協商不好的話,可以尋求第三方的介入,比如說街道居委會(hui) ,還有物業(ye) 這些去介入,包括公安機關(guan) 。實在不行,最後的話可以尋求司法救濟,千萬(wan) 不要用這種私力救濟,最後就是自己有理變成了沒理,超過一定限度最後要承擔法律後果。

  (總台央視記者 李可婧 劉潤澤)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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