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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群體信用卡違約的原因及規製

發布時間:2023-06-26 09:41:00來源: 法治日報

  作者:陶然(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隨著網絡消費、分期付款、持卡消費有禮等業(ye) 務不斷花樣翻新,信用卡在為(wei) 普通百姓的信貸消費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刺激了人們(men) 的購買(mai) 欲望,而過度的提前消費往往會(hui) 伴隨一些法律風險,引發訴訟糾紛的案件逐漸增多。

  調研顯示,信用卡使用最頻繁、違約率最高的用戶都集中在年輕群體(ti) ,他們(men) 對信用卡法律風險、信用風險普遍預防和判斷能力較弱,催生了“隱形貧困人口”“月光族”“吃土族”等新生網絡流行詞的走紅,同時影響了社會(hui) 誠信體(ti) 係的建設。

  年輕群體(ti) 信用卡違約多發的原因包括多個(ge) 方麵:一是對年輕群體(ti) 理財教育存在盲區,家庭教育和社會(hui) 引導不夠,導致在提前消費後逾期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二是金融機構惡性競爭(zheng) 隨意發卡隱患較多,部分銀行為(wei) 了搶占市場份額進行惡性競爭(zheng) ,一些年輕人衝(chong) 著禮品或者幫朋友完成業(ye) 務,盲目開卡;三是銀行後期催收不足,持卡人心存僥(jiao) 幸。當前,銀行對逾期還款行為(wei) 催收方式十分有限,往往是簡單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催收,在申請人還貸能力不足後,並沒有第一時間凍結信用卡。部分持卡人抱有僥(jiao) 幸心理,認為(wei) 銀行找不到人就無可奈何,對後期被法院列為(wei) 失信被執行人的後果認識不足。

  為(wei) 了有效打擊信用卡詐騙行為(wei) ,最高法、最高檢聯合下發決(jue) 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五萬(wan) 元以上不滿五十萬(wan) 元的,將被認定為(wei) 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此,肆無忌憚的超前消費,隻會(hui) 讓自己債(zhai) 務的窟窿越來越大,最終落下悲慘下場。信用卡透支絕非小事,必須量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切勿觸及法律紅線、以身試法。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開始施行,對持卡人與(yu) 發卡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收單行、特約商戶等當事人之間因訂立銀行卡合同、使用銀行卡等產(chan) 生的民事糾紛進行規範。

  信用卡風險來源是多方麵的,國家、社會(hui) 及個(ge) 人等相關(guan) 主體(ti) 應共同努力,形成解決(jue) 及防範信用卡風險的合力。除了上述法律法規的完善,信用卡業(ye) 務更應注重內(nei) 部風險控製和外部誠信體(ti) 係建設的統一。

  一方麵,應盡快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信用卡業(ye) 務內(nei) 部控製體(ti) 係。亟須在製度建設和法治建設層麵規範信用卡業(ye) 務,嚴(yan) 格規範發卡程序,完善信用卡資信評估製度,落實銀行卡管理製度規定,加大對申請人的征信情況和履行能力的審核力度,仔細甄別客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加強內(nei) 部監督。

  另一方麵,應重視誠信體(ti) 係的建設和強化對惡意透支的打擊力度。加強對公民特別是年輕群體(ti) 的普法宣傳(chuan) ,引導公民審慎開卡,量力支出,合理消費,樹立良好的個(ge) 人信用。嚴(yan) 厲打擊金融失信行為(wei) ,依法強化執行信用懲戒,繼續加強失信“黑名單”的公開力度,使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行為(wei) “無所遁形”,從(cong) 而倒逼持卡人依法依規使用信用卡,防範和降低信用卡法律風險。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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