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服務選擇權應交給消費者
在快遞服務環節中,末端配送問題一直備受關(guan) 注。這段時間,不少快遞企業(ye) 相繼升級配送服務標準,推出“送貨上門,不上必賠”“‘次晨達’範圍再擴大”“增加夜間配送”等服務,有的則上線“即日專(zhuan) 遞”“標準快遞”,突出“性價(jia) 比”“上門”等標簽。不難發現,送貨上門已成為(wei) 快遞企業(ye) 維持客戶黏性、提高末端服務質量的競爭(zheng) 熱點。
今年以來,我國快遞業(ye) 務實現了月均“百億(yi) 級”的增長,呈現出逐月提速向好態勢。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截至6月24日,我國快遞業(ye) 務量已達600億(yi) 件。可以說,快遞在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zhong) 高品質生活需要等方麵的作用日益凸顯,已成為(wei) 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然而,在行業(ye) 高速發展的過程中,“不經同意放快遞櫃”“不及時送貨上門”等問題仍飽受詬病。
對於(yu) 很多人來說,快遞服務最大的優(you) 勢在於(yu) 快捷化門到門服務。網購的生活物資、家用電器,快遞小哥可以幫忙送到家門口;給家人快遞的生鮮水果,可以通過快遞冷鏈讓他們(men) 及時嚐鮮。《快遞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ye) 務的企業(ye) 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麵驗收。換言之,在未經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快遞企業(ye) 和快遞員不能擅自將快件投遞到快遞櫃、驛站等末端服務設施。此次快遞企業(ye) 紛紛承諾“不上門必賠付”,無疑是對市場需求的有力回應。
不過,快遞送貨上門真的是衡量末端配送的唯一標準嗎?其實不然。按需送貨上門才是提升收件體(ti) 驗的關(guan) 鍵。對很多老年人而言,快遞送貨上門十分方便,但對於(yu) 很多上班族來說,快遞櫃、驛站等無接觸配送模式會(hui) 更省心。這就需要快遞企業(ye) 不斷完善產(chan) 品體(ti) 係,提供多元化、差異化的末端配送服務,將配送服務選擇權交給消費者,確保消費者收件不再難。
快遞企業(ye) 也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資源,建立完善的獎懲機製。比如,將消費者對送貨上門、投放快遞櫃或驛站的服務需求區分開,對那些無視收件人配送需求、習(xi) 慣於(yu) 將快件放至驛站或快遞櫃的行為(wei) ,要有懲罰措施。同時,對按需完成配送的快遞小哥要給予獎勵,從(cong) 而調動更多快遞小哥按需送貨上門的積極性、主動性。
當前,我國快遞日均業(ye) 務量超過3億(yi) 件,今年6月1日至18日電商大促期間,全國快遞日均業(ye) 務量更是突破4億(yi) 件。要真正實現按需送貨上門並非易事。快遞企業(ye) 還要與(yu) 電商平台加強溝通協商,完善電商快遞定價(jia) 模式,建立與(yu) 服務地域相適應的成本分擔機製,避免低端價(jia) 格戰引起的末端配送服務質量下降,這樣才能兼顧各方利益,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個(ge) 性化寄遞需求。(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吉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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