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抓緊自查補正 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或被罰

發布時間:2023-07-14 09:52:00來源: 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7月13日電 (記者車柯蒙)近日,稅務部門公布多起未依法辦理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具體(ti) 來看,案件如下:

  福建省龍岩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聯合法院強製執行一起未依法辦理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補稅案件。前期,福建稅務部門在對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後抽查時,發現福建省龍岩市某置業(ye) 有限公司高管賴開錫未據實辦理2019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未辦理2020年度、2021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補稅,遂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檢查。

  經查,納稅人賴開錫在辦理2019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通過虛假填報綜合所得收入、住房貸款利息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繳個(ge) 人所得稅,未在法定期限內(nei) 辦理2020年度、2021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少繳個(ge) 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賴開錫拒不辦理更正及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福建省龍岩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對賴開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6.64萬(wan) 元。稅務部門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jue) 定書(shu) 》和《稅務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後,賴開錫仍以各種借口拒不繳納。稅務部門遂將該案件移交法院強製執行,當地法院凍結了賴開錫全部銀行賬號、微信和支付寶賬號等資金賬號,並發出限製消費令。目前賴開錫已繳清了全部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前期,北京市稅務部門在對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後抽查時,發現納稅人賈彥江在北京某數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處任職且未辦理2019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檢查。

  經查,納稅人賈彥江未在法定期限內(nei) 辦理2019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少繳個(ge) 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賈彥江仍不辦理匯算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對賈彥江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7.01萬(wan) 元。日前,稅務部門已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jue) 定書(shu) 》和《稅務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賈彥江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上海市稅務局第五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前期,上海市稅務部門在對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後抽查時,發現上海某商業(ye) 管理有限公司員工潘嘯濤未辦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未據實辦理2020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檢查。

  經查,納稅人潘嘯濤未在法定期限內(nei) 辦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在辦理2020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通過虛假填報子女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方式,少繳個(ge) 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潘嘯濤拒不申報2019年度和2021年度匯算清繳、拒不如實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更正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上海市稅務局第五稽查局對潘嘯濤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1.33萬(wan) 元。日前,稅務部門已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jue) 定書(shu) 》和《稅務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潘嘯濤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青海省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前期,青海省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部門在對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後抽查時,發現某置業(ye) 公司管理人員劉戚未據實辦理2021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檢查。

  經查,納稅人劉戚在辦理2021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通過虛假填報綜合所得收入、虛假填報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方式,少繳個(ge) 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劉戚拒不辦理更正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稽查局對劉戚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32萬(wan) 元。日前,稅務部門已經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jue) 定書(shu) 》和《稅務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劉戚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稅務部門相關(guan) 負責人提醒納稅人,請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範、取得應稅收入未申報等情形並抓緊補正。稅務機關(guan) 發現存在涉稅問題的,會(hui) 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基礎上,通過電子、書(shu) 麵等方式向其發送稅務文書(shu) ,提醒督促納稅人整改,對於(yu)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機關(guan) 將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並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後3個(ge) 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情節嚴(yan) 重的,將依法進行立案檢查。

(責編:李雅妮)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