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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一老一小”撫養贍養負擔

發布時間:2023-09-05 10:12:00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國務院日前印發通知,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ang) 老人個(ge) 人所得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標準(以下簡稱“‘一老一小’扣除”)。

  據了解,中國自2018年以來,圍繞教育、養(yang) 育、住房、醫療、養(yang) 老等重點支出領域,設立了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ang) 老人等7項個(ge) 人所得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基礎上,再予以疊加扣除,兼顧了家庭的差異性負擔和支出,使個(ge) 人所得稅製度更加科學合理。

  此次“一老一小”扣除提高後的標準是多少?

  根據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ge) 嬰幼兒(er) 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ge) 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說,每個(ge) 孩子從(cong) 出生到完成學曆教育,其父母每月可以在稅前扣除2000元,每年2.4萬(wan) 元,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雙方分別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同時,贍養(yang) 老人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yu) 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納稅人還未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應該如何享受?國家稅務總局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這類納稅人可以在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或者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填報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信息後享受。納稅人自9月份納稅申報期起,就可以由任職受雇單位按照提高後的新標準扣除,也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個(ge) 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照新標準申報扣除。

  已經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guan) 信息?據介紹,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係統將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ge) 人所得稅。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yang) 老人專(zhuan) 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yi) 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此外,通知發布前,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一老一小”扣除的,自9月份起,係統將按照提高後的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ge) 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繼續享受。(記者 汪文正)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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