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縣花3億買5000台無人機 還需直麵社會質疑
3億(yi) 元采購5000台無人機——近日,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暢達交投與(yu) 永悅科技簽署的一份合同引發關(guan) 注。暢達交投負責人就此回應稱,機場運營需要用到上述無人機,現在隻是一個(ge) 意向協議,還沒全部定下來。而永悅科技則表示,該合同真實有效,非意向合同。永悅科技還表示,這些無人機為(wei) 農(nong) 業(ye) 植保無人機,主要用於(yu) 農(nong) 業(ye) 而非機場運營。
平輿暢達交投是平輿縣交通運輸局全資控股的國有獨資公司,也是平輿通用機場的運營管理公司。通用機場總投資2.47億(yi) 元,2018年開工,2020年因資金問題停工。這意味著,一個(ge) 機場的運營管理公司,要花費超過機場投資的資金,購買(mai) 5000台無人機,為(wei) 尚未建成的機場服務,難怪旁人疑竇叢(cong) 生。
一個(ge) 縣城的通用機場,為(wei) 何需要多達5000台無人機參與(yu) 運營管理?倘若如同永悅科技後續公告所說,這些無人機“主要應用於(yu) 河南省駐馬店全市範圍內(nei) 及周邊地區的農(nong) 業(ye) 服務、鄉(xiang) 村振興(xing) 等經營管理工作”,那麽(me) ,買(mai) 賣雙方的說法,又為(wei) 何會(hui) 出現這麽(me) 大的差異?
一次國企大宗采購,連采購物品的用途都弄得撲朔迷離,莫衷一是,令人難以理解。更奇的是,售賣產(chan) 品的一方在描述購買(mai) 用途時,居然比購買(mai) 方還說得明白。而暢達交投負責人此前說,買(mai) 無人機是“縣裏的決(jue) 定”,是真是假?
縣屬國企當然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但也有責任回應公眾(zhong) 質疑。這是因為(wei) ,國有資產(chan) 畢竟屬於(yu) 全民所有,3億(yi) 元投資不能糊裏糊塗、連具體(ti) 用途都說不清楚。而如果這一行為(wei) 是“縣裏的決(jue) 定”,那就意味著這裏邊摻雜著政府行為(wei) ,更應該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說清楚了。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成立投資公司,通過注入資本金、劃入優(you) 質資產(chan) 等方式,支持這些投資公司做大做強。其主要目的,是增強市場化投融資能力,發揮好投融資主體(ti) 作用。客觀地說,這些投資公司確實在推動地方發展上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也應注意到,在對這些投資公司的監管上仍存在一些盲區。
比如,一些地方投資公司存在盲目投資的現象。就5000台無人機而言,即便當地政府確有提升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化、科技化水平的考量,在實際操作中也應充分論證、科學決(jue) 策、合規實施,而不是簡單指派給一家機場運營公司。這不僅(jin) 容易讓公眾(zhong) 產(chan) 生誤解,也會(hui) 在專(zhuan) 業(ye) 性上大打折扣。
一個(ge) 農(nong) 用無人機采購大單,未必一定要交給無人機“大廠”,但該有的比價(jia) 程序不可或缺。而由機場運營管理公司采購農(nong) 用無人機,能不能對設備的質量、性能、養(yang) 護等等,產(chan) 生約束力?
任何投資都講究效用,都要有問題導向。但從(cong) 平輿這筆“大手筆”的投資看,用戶在哪裏、服務對象為(wei) 誰、未來願景如何等等,目前不得而知。交通口的國企幹了農(nong) 業(ye) 口的事情,而不光農(nong) 業(ye) 口的不知情,當地老百姓顯然也不明就裏。特別是,對於(yu) 一個(ge) 有著70多萬(wan) 人口、剛剛脫貧的大縣,一下子要花3個(ge) 億(yi) 購買(mai) 農(nong) 用無人機,更容易引發關(guan) 注與(yu) 質疑。以上種種問題,還需得到全麵而嚴(yan) 肅的解答。
龍之朱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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