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碼標價提供陪聊陪玩等服務 “戀愛體驗館”有何貓膩?
“沉浸式體(ti) 驗,300元1小時”“陪看電影、吃零食、聊天、劇本殺”“不懂規矩勿擾”……近段時間,在一些內(nei) 容平台和服務平台上,出現不少以“桌遊助教”“戀愛體(ti) 驗”等為(wei) 名進行宣傳(chuan) 的商家,稱可以提供陪聊、陪玩遊戲、戀愛體(ti) 驗等服務,並在詳情頁內(nei) 展示了大量性感美女圖片,不少為(wei) 女仆裝。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這類商家通常將自己的聯係方式放在宣傳(chuan) 簡介中,或者在私信谘詢時向顧客提供其他平台的社交賬號,供顧客“了解具體(ti) 服務”,服務價(jia) 格為(wei) 每小時一兩(liang) 百元至一兩(liang) 千元不等。服務內(nei) 容除了陪聊、陪玩遊戲外,有些涉及灰色地帶,其中不乏未成年人參與(yu) 。
受訪專(zhuan) 家提出,要警惕這類服務中可能存在的色情違法行為(wei) ,如果存在色情服務,或觸及刑事責任。同時,亟須整治這一亂(luan) 象,相關(guan) 部門應加強監管,平台需提高審核水平,建立形成信用懲戒機製,合力淨化網絡空間。
明碼標價(jia) 可以肢體(ti) 接觸
記者在多個(ge) 平台搜索發現,有不少名為(wei) “戀愛體(ti) 驗館”“初戀·××助教”“紅顏私人助教”等商家,宣稱提供“桌遊助教”“新體(ti) 驗”“陪玩”等服務。有的商家直接展示大量性感美女圖片,穿著頗為(wei) 暴露、動作誘惑;有的商家將具體(ti) 服務項目介紹及服務者的照片打包在網盤中,然後向顧客分享網盤文件的小程序碼,掃描後才可查看。
具體(ti) 如何服務?一些商家遮遮掩掩,一些商家則明碼標價(jia) 。
記者與(yu) 一家經營“桌遊助教”的商家線上交流時,對方介紹稱,他們(men) 提供“朦朧手感服務”和“極致手感服務”,能讓客戶“盡情探索”。在記者一再追問下,對方才詳細告知,“朦朧”是指隔著衣服與(yu) 店員發生肢體(ti) 接觸,“極致”則是直接發生肢體(ti) 接觸。
而在歸屬地顯示為(wei) 湖北武漢的一家“戀愛體(ti) 驗館”內(nei) ,記者注意到,其提供的“女仆影院”服務,一次價(jia) 格為(wei) 399元,顧客可以與(yu) “女仆”店員發生肢體(ti) 接觸。
甚至有“戀愛體(ti) 驗館”將“女仆”劃分等級,不同等級的“女仆”及服務對應不等的價(jia) 格。如100元至400元為(wei) 初級女仆,可陪同玩遊戲,允許牽手,擁抱、摟腰等;400元至600元為(wei) 中級女仆,可進行親(qin) 吻、撫摸等;700元至800元為(wei) 高級女仆,可深入摟抱、親(qin) 吻、喂食等。該商家稱:店內(nei) 嚴(yan) 禁黃賭毒。
記者近日以應聘“女仆”工作為(wei) 由聯係某“戀愛體(ti) 驗館”,店家介紹工作內(nei) 容包括:每日上班化好妝,換上店內(nei) 提供的統一女仆製服,站在店門口迎接客戶到來。“能不能接受接吻、擁抱、撫摸等肢體(ti) 接觸行為(wei) ?本店有陪同外出服務,店裏隻負責把客戶交給你,外出後具體(ti) 事宜店裏不負責。”店家稱。
來自江蘇南京的吳欣(化名)在高考結束後就差點成了一名“女仆”。她本來想找份兼職賺點零花錢,發現網絡平台上一家名為(wei) “女仆助教館”的店鋪長期招聘兼職,便前往麵試。“麵試人員直接跟我說,每小時勞務費350元,會(hui) 有不同程度的身體(ti) 接觸,不可以拒絕客戶,能接受就來上班。店裏有不少像你這樣的人。”吳欣回憶道,她嚇得趕緊跑了。
在北京工作的曹玉(化名)曾在這類店裏做過“女仆”。她告訴記者,“女仆”分等級,等級越高工資越高。“雖然當時店裏明麵上不允許客戶與(yu) 店員發生身體(ti) 接觸,但是大家心裏都明白。”
記者在某內(nei) 容平台上搜索“女仆”“女仆店”等關(guan) 鍵詞,搜索結果彈出大量引流文案以及打卡探店視頻。翻閱“女仆店”關(guan) 鍵詞下前50名用戶的分享內(nei) 容,其中以分享“女仆店”內(nei) 日常和招聘信息為(wei) 主,並且有18名用戶的分享內(nei) 容為(wei) 穿著性感可愛的女性對鏡自拍及他拍,鏡頭時常對準女性的腿部、胸部、臀部等身體(ti) 部位。
屬於(yu) 有償(chang) 陪侍違法行為(wei)
該如何界定這種“女仆”陪玩的行為(wei) ?
山東(dong) 德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薑保良說,通過對“情感”“娛樂(le) ”等進行“陪聊”“陪護”和“陪伴”來換取報酬的行為(wei) ,屬於(yu) 典型的“有償(chang) 陪侍”。對於(yu) 有償(chang) 陪侍行為(wei) ,《娛樂(le) 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le) 場所及其從(cong) 業(ye) 人員不得實施提供或者從(cong) 事以營利為(wei) 目的的陪侍行為(wei) ,不得為(wei) 進入娛樂(le) 場所的人員實施前述行為(wei) 提供條件。如有違反,由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ye) 整頓3個(ge) 月至6個(ge) 月;情節嚴(yan) 重的,吊銷娛樂(le) 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北京市文化娛樂(le) 法研究會(hui) 常務理事董媛媛分析稱,法律明確禁止提供或者從(cong) 事以營利為(wei) 目的的陪侍行為(wei) ,有肢體(ti) 接觸的所謂戀愛體(ti) 驗服務,已經超出了打“擦邊球”的範圍,屬於(yu) “有償(chang) 陪侍”行為(wei) 。此外,她提出,要警惕這類服務中可能存在的賣淫嫖娼行為(wei)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賣淫、嫖娼的,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將承擔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根據刑法規定,視情節不同,可能會(hui) 構成組織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等罪名,將承擔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等的刑事處罰。
“對於(yu) 不存在賣淫等色情服務的有償(chang) 陪侍行為(wei) ,處罰對象限於(yu) 涉事娛樂(le) 場所和直接責任人,陪侍和被陪侍的當事人仍以批評教育為(wei) 主。雖然商家宣傳(chuan) 中強調不存在色情違法服務,但不排除部分商家以所謂戀愛服務、有償(chang) 陪侍為(wei) 誘餌提供賣淫服務,或者明知從(cong) 業(ye) 人員提供賣淫服務仍提供賣淫場所或居間介紹。”薑保良說,如存在上述情況,商家負責人等相關(guan) 人員則可能構成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yu) “女仆”著裝性感的問題,薑保良說,商家有權決(jue) 定工作人員的著裝,比如一些餐飲店工作人員以古裝、動漫著裝為(wei) 特色,但如果工作人員的著裝到了故意裸露身體(ti) 敏感部位的程度,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商家進行處罰。
警惕未成年人牽涉其中
未成年人保護一直是社會(hui) 關(guan) 注的重點。當記者以“自己不滿18歲能否去體(ti) 驗一下”時,有3戶商家表示“沒事的”。據曹玉透露,有商家明知對方是未成年人,仍然接受其作為(wei) “女仆”在店裏工作。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禁止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從(cong) 事違法犯罪活動。”董媛媛說,商家如果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接受其提供的色情服務,則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
“未成年人保護法還規定,營業(ye) 性歌舞娛樂(le) 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董媛媛提到,這些店鋪屬於(yu) 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法律明確規定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店鋪經營者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同樣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
薑保良說,《娛樂(le) 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歌舞娛樂(le) 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ye) 場所。娛樂(le) 場所提供有償(chang) 陪侍是違規行為(wei) ,向未成年人提供相關(guan) 服務更是相關(guan) 規定所禁止的。
“未成年人保護問題不僅(jin) 需要關(guan) 注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問題,同樣需要關(guan) 注組織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問題。”薑保良說,娛樂(le) 場所組織成年人進行有償(chang) 陪侍僅(jin) 是行政違法行為(wei) ,而組織未成年人在娛樂(le) 場所有償(chang) 陪侍的行為(wei) 人則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
強化監管嚴(yan) 懲違法行為(wei)
對於(yu) 此類現象,應該如何規範整治?
記者就此聯係了部分相關(guan) 平台,其工作人員表示,平台對於(yu) 商家的資質核查有機器和人工兩(liang) 種方式,商家上線需要提供身份證、正規營業(ye) 執照等,並與(yu) 平台簽訂合規經營協議。
“但是,商家上傳(chuan) 的材料怎樣才算‘擦邊’或‘涉黃’,目前尚且缺乏一套明確的標準,平台也是‘摸著石頭過河’。”該平台工作人員說。
多名受訪專(zhuan) 家指出,對於(yu) 此類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hui) 公序良俗的現象,需要法治與(yu) 德治共同發力,監管部門應當堅持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提高商家的違法成本,同時進一步提升價(jia) 值觀的導向作用,樹立良好的社會(hui) 風尚。
在薑保良看來,線上平台不僅(jin) 是被監管方,還應當承擔更多協助監管的責任,可參考網絡侵權的“紅旗原則”和“避風港原則”,由平台來承擔對明顯違反法律法規的宣傳(chuan) 不予審核通過以及對已公開的違規產(chan) 品或商家及時下架、清理的責任。
董媛媛則建議,平台應當加強商家入駐的審核管理。即使由於(yu) 商家在申請入駐時提供的資料信息並不包含色情內(nei) 容,而導致順利通過平台審核,平台也應在後續管理中進行篩選,對提供色情服務的商家進行及時關(guan) 停處理。平台在管理和篩選時,除了利用關(guan) 鍵詞觸發等技術手段之外,還可以建立專(zhuan) 門小組,通過瀏覽店鋪詳情、用戶評價(jia) 等方式,尋找並處理相關(guan) 店鋪。
“監管部門也應當加強對平台的監管和督促,出台相關(guan) 指導文件或行業(ye) 規範,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約談、處罰等方式,督促平台加強對商家的審核管理。”董媛媛說。(記者 文麗(li) 娟 實習(xi) 生 鄭婷 陳昊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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