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在未來五年基本建成高質量普惠金融體係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其中提到,要在未來五年基本建成高質量的普惠金融體(ti) 係,努力實現基礎金融服務更加普及、經營主體(ti) 融資更加便利、金融支持鄉(xiang) 村振興(xing) 更加有力、金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機製更加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機製更加完善的目標。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guan) 負責人11日表示,《實施意見》提出了金融支持小微企業(ye) 發展的工作目標和具體(ti) 舉(ju) 措。下一步,將重點從(cong) 推動小微企業(ye) 金融服務增量擴麵提質、加大重點領域小微企業(ye) 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務小微企業(ye) 能力三方麵著力,優(you) 化小微企業(ye) 金融服務。
在助推鄉(xiang) 村振興(xing) 方麵,金融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強化農(nong) 村金融服務能力建設。健全農(nong) 村金融服務體(ti) 係,構建層次分明、優(you) 勢互補、競爭(zheng) 合作的銀行機構服務格局。深化銀行機構內(nei) 部專(zhuan) 營機製建設,在涉農(nong) 信貸審批、人員力量、信貸資源等方麵進一步加大傾(qing) 斜。加強涉農(nong) 領域信用風險管理。
此外,《實施意見》強調,要著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聚焦加快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完善中小銀行治理機製、堅決(jue) 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工作,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對此,招聯首席研究員、複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這體(ti) 現了普惠金融事業(ye) 要“統籌發展與(yu) 安全”的原則。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既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維護金融安全與(yu) 穩定的需要,也是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yi) 。要運用科技和監管等手段來防範普惠金融領域的風險,不斷改進和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質效。同時,應加快重點領域改革化險、加強普惠金融法治建設,不斷優(you) 化我國普惠事業(ye) 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製度和政策環境。
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目前,全國銀行機構網點覆蓋97.9%的鄉(xiang) 鎮,基本實現鄉(xiang) 鄉(xiang) 有機構、村村有服務、家家有賬戶。全國鄉(xiang) 鎮基本實現保險服務全覆蓋,大病保險已覆蓋12.2億(yi) 城鄉(xiang) 居民。小微企業(ye) 、鄉(xiang) 村振興(xing)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重點領域金融服務呈現“增量、擴麵”的態勢,為(wei) 實體(ti) 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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