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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即將開始

發布時間:2023-10-17 10:2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0月17日消息 據北京市教育考試院消息,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將於(yu) 2023年10月進行。據悉,此次高招報名時間為(wei) 2023年10月25日9時至28日17時。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e) 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ti) 狀況符合相關(guan) 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製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ye) 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3〕14號)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在北京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須持北京市公安機關(guan) 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e) 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e) 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ye) 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nei) 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guan) 部門采取強製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guan) 法律規定執行。

  (三)相關(guan) 政策說明

  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ti) 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範圍內(nei) 報名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體(ti) 育類中專(zhuan) 校集體(ti) 戶口的應屆畢業(ye) 生,隻能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yu) 民族傳(chuan) 統體(ti) 育專(zhuan) 業(ye) 招生考試;藝術類中專(zhuan) 校集體(ti) 戶口的應屆畢業(ye) 生,隻能參加藝術類專(zhuan) 業(ye) 招生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隻能參加高等職業(ye) 學校招生考試。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提交報名申請、網上填報個(ge) 人信息並繳費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三個(ge) 階段。

  第一階段: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23年10月25日9時至28日17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時間為(wei) 10月10日9時至11日17時)

  本階段考生須提交姓名、證件號碼等個(ge) 人基本信息,同時需選擇報名單位。考生後續報名資格確認、體(ti) 檢等相關(guan) 事宜均由報名單位組織實施,本市學籍應屆考生報名單位原則上為(wei) 學籍所在學校,往屆考生和京外就讀應屆考生報名單位為(wei) 戶籍所在區高招辦或戶籍所在街道(具體(ti) 由各區高招辦確定)。

  第二階段:網上填報個(ge) 人信息並繳費

  時間:2023年11月1日9時至4日17時

  第三階段: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工作由報名單位負責,主要是核驗考生身份和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同時現場采集考生電子照片。該項工作截止時間為(wei) 2023年11月11日,具體(ti) 時間和地點由報名單位確定。

  確認要求:完成網上個(ge) 人信息填報並繳費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件原件(往屆考生還需持高中畢業(ye) 證明,京外就讀應屆考生還須持就讀學校開具的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見,在職職工還須持單位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

  考生完成上述三個(ge) 階段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後,方可參加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結束後,如考生因戶口進京等客觀因素發生變化,已符合在京高考報名條件,且在相關(guan) 考試安排允許的情況下,可按程序向報名單位或區高招辦提出補報名申請。

  考生報名信息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yu) 高校招生錄取及錄取後學籍注冊(ce) ,考生須確保本人高考報名信息準確無誤。為(wei) 保障考生順利參加高考、錄取和高校學籍注冊(ce) 工作,考生在高考報名信息確認之後,到新生入學報到之前不應更改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應及時向報名單位報告,因考生未及時報告信息變更情況而造成的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報名有關(guan) 事項說明

  (一)報考考試類型分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及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單考”)兩(liang) 種,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e) 生隻能報考統考,其他考生可任選一種。

  統考考試科目為(wei) 語文、數學、外語3門。參加本科錄取的考生還須根據擬報考高校(專(zhuan) 業(ye) )要求和自身特長,從(cong) 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高中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本科錄取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和選考的3門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後的成績)構成。高職(專(zhuan) 科)錄取采用“統考+合格性學業(ye) 水平考試”招生模式,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組成,招生高校根據各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需求從(cong) 合格性學業(ye) 水平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8門)中選定2門,考生相應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方能投檔。不參加本科錄取隻參加高職(專(zhuan) 科)錄取的考生可以不報考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

  單考考試科目的設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公共文化課;“X”指招生學校根據不同專(zhuan) 業(ye) 要求設定的綜合專(zhuan) 業(ye) 課一科或專(zhuan) 業(ye) 基礎課、職業(ye) 技能課兩(liang) 科,考試內(nei) 容和考試方式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並根據專(zhuan) 業(ye) 特點及培養(yang) 要求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考生若隻參加“高職自主招生”,請選擇“單考”考試類型並選定“不參加公共文化課考試”。

  (二)統考和單考的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ge) 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統考英語聽說考試與(yu) 筆試分離,實行計算機考試,一年兩(liang) 次考試,取聽說最高成績與(yu) 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第一次考試於(yu) 2023年12月16日進行,第二次考試於(yu) 2024年3月進行。其他外語語種考試使用全國卷,聽力考試一年兩(liang) 考,取聽力最高成績與(yu) 筆試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第一次考試於(yu) 2024年1月8日進行,第二次考試於(yu) 2024年6月8日進行。

  (三)統考考生在選報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時,所選報科目須已通過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2019年及以前的會(hui) 考成績須不低於(yu) C等級,京外高中就讀考生須通過北京市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方可報考。擬選報科目未通過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可報名參加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通過後於(yu) 2024年3月4日至6日向高考報名單位申請補報或調整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

  (四)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zhuan) 業(ye) 統一考試、體(ti) 育專(zhuan) 業(ye) 考試、英語聽說考試、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報名與(yu) 高考報名同期進行,符合條件擬報名參加相關(guan) 考試的考生須選報相關(guan) 項目並繳費。

  (五)藝術類專(zhuan) 業(ye) 全市統一考試包括音樂(le) 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yu) 主持類、美術與(yu) 設計類、書(shu) 法類等6個(ge) 科類,戲曲類實行省際聯考。考生可在上述7個(ge) 科類中選擇一類填報,各科類之間原則上不得兼報。同一科類內(nei) 的不同專(zhuan) 業(ye) 方向可以兼報(音樂(le) 類考生可以兼報音樂(le) 教育和音樂(le) 表演;表(導)演類考生可以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對具有其他專(zhuan) 業(ye) 特長及潛質、確需兼報不同藝術科類的考生,須在2023年11月4日17時前向報名單位提交申請,通過相關(guan) 審核程序後方可兼報。

  (六)考生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時須自行設定登錄密碼,此密碼將作為(wei) 網上填報個(ge) 人信息、網上填報誌願的登錄密碼,考生須牢記密碼並嚴(yan) 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個(ge) 人原因導致密碼泄露後果自負。

  (七)考生報名時須首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shu) 》。

  (八)高考報名的同時將采集部分照顧政策資格考生信息,符合相關(guan) 照顧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提供相關(guan) 信息及證明材料以供審核確認。

  網上報名時采集的照顧對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jun) 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jun) 人;歸僑(qiao) 、華僑(qiao) 子女、歸僑(qiao) 子女;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自主就業(ye) 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

  從(cong)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經共青團中央青年誌願者守信聯合激勵係統認定獲得的5A級青年誌願者等考生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xie) 申請表並提交相關(guan) 證明材料。

  (九)考生體(ti) 檢將於(yu) 2024年3月進行,具體(ti) 時間由報名單位通知。

  (十)參加高職自主招生並被高校錄取的考生,繳納的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費將在考生入學報到後由高校退還。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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