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克葡萄賣60元,高鐵別拿乘客當冤大頭
作者:熊誌
高鐵商務座乘客以為(wei) 車上提供的葡萄是免費的,拆盒時才知道要收費60元,覺得有些“冤”。10月21日,南寧鐵路局南寧客運段回應此事稱,列車售貨員未提前向乘客告知商品價(jia) 格導致誤會(hui) ,存在違規行為(wei) ,對相關(guan) 人員已進行處理。
一盒200克的葡萄賣到60元,並且沒有提前告知,存在誘導消費的情況,這位乘客將遭遇曝光之後,列車售貨員的操作,引發了一片吐槽。涉事鐵路局回應道歉,也算是給了大家一個(ge) 交代。
從(cong) 報道來看,列車售貨員被處理一點都不冤。乘客乘坐的是商務座,附贈免費的盒飯、零食和飲料。列車售貨員發完免費食品,又接著詢問乘客要不要葡萄,乘客難免會(hui) 下意識地以為(wei) 葡萄也是贈送食品,等列車售貨員拿來已經洗好的葡萄,也就隻能硬著頭皮付款。
誘導乘客消費,不僅(jin) 是吃相難看的問題,還涉嫌違法違規——明碼標價(jia) ,這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常識,也是《價(jia) 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比如,《價(jia) 格法》明確要求,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要注明商品的價(jia) 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guan) 情況。
而且要注意,明碼標價(jia) 不是將價(jia) 簽貼在商品上就行。《明碼標價(jia) 和禁止價(jia) 格欺詐規定》特別提到,“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jia) ,明確標示價(jia) 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
在此事中,有的網友表示,嫌貴可以不買(mai) 。問題在於(yu) ,那盒葡萄上的確有價(jia) 格標簽,但售貨員在售賣時,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消費者對葡萄收費與(yu) 否根本不知情,等到葡萄被清洗好,才知道這是收費商品,想反悔都來不及。售貨員的操作,製造了信息不對稱和誤導,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高鐵這樣的封閉空間裏,乘客沒有多少選擇、比價(jia) 的空間,商品的價(jia) 格又整體(ti) 偏貴,基於(yu) 此,在麵向乘客銷售商品時,更應該明碼標價(jia) ,讓價(jia) 格透明,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而不是用一些小手段,想方設法多掙一點,把乘客當成“大冤種”。
值得一提的是,鐵路局方麵回應時,承認了銷售違規,但表示商品價(jia) 格合規。一盒200克的葡萄售價(jia) 60元,到底貴不貴,定價(jia) 合不合適,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秤。高鐵的環境比較特殊,經營成本更高,商品賣得貴一些無可厚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隻要明碼標價(jia) ,賣再貴也是一個(ge) 願打一個(ge) 願挨。但話說回來,高鐵畢竟有一定的公共屬性,經營成本更高,是否就意味著可以無限溢價(jia) ?
此前,高鐵盒飯價(jia) 格太貴,因為(wei) 被民眾(zhong) 強烈吐槽,為(wei) 此鐵路部門特別推出了平價(jia) 盒飯,但現實中,平價(jia) 盒飯的供應量少之又少,乘客往往買(mai) 不到。前不久,高鐵乘客花35元買(mai) 盒飯發現標價(jia) 僅(jin) 15元,引發廣泛關(guan) 注。類似的風波,都折射出高鐵餐飲經營的功利。
所以,僅(jin) 僅(jin) 處理涉事的列車售貨員,這還遠遠不夠。鐵路部門理應自省,高鐵要為(wei) 乘客提供便捷、舒適的出行體(ti) 驗,就得規範一切經營行為(wei) ,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提升服務質量。(熊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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