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嚴”字當頭 風險防控有力有效
防控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日前,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從(cong) 全局高度對我國後續金融監管方向進行“定調”,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hui) 也隨之召開會(hui) 議對具體(ti) 工作作出部署。據了解,後續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中國特色金融監管體(ti) 係的“四梁八柱”都將進一步完善,係列文件也將加快出台補齊製度短板。
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在當前內(nei) 外部環境更趨複雜嚴(yan) 峻的背景下,會(hui) 議延續了2017年第五次金融工作會(hui) 議的“嚴(yan) 監管”政策基調,提出全麵加強金融監管,未來,進一步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將成為(wei) 金融工作重點。
近年來,在各金融監管部門推動下,我國金融機構抵禦風險能力已有明顯提升。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銀行業(ye) 金融機構總資產(chan) 409.8萬(wan) 億(yi) 元,同比增長9.5%。商業(ye) 銀行逾期90天以上貸款與(yu) 不良貸款比例為(wei) 87.5%,保持在較低水平。商業(ye) 銀行流動性覆蓋率143.5%,總體(ti) 保持平穩。
此次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明確提出,“以全麵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為(wei) 重點”“牢牢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對此,匯豐(feng) 環球研究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劉晶表示,經濟結構的轉變和金融創新的層出不窮,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引起資金脫實向虛及監管套利問題。此次會(hui) 議為(wei) 未來敏捷和高效的金融監管奠定基礎,使得金融行業(ye) 的發展更加符合實體(ti) 經濟的轉型需要、推動整個(ge) 金融體(ti) 係健康發展。
“全麵加強金融監管,將有助於(yu) 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ti) 係,為(wei) 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一個(ge) 健康、穩定的金融環境。”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長連平表示。
針對未來如何加強監管,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hui) 日前圍繞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部署相繼召開會(hui) 議,再次釋放出全麵加強金融監管的政策信號。
人民銀行強調,要加快建設現代中央銀行製度,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金融監管總局表示,推動出台係列製度文件,加快補齊製度短板。全麵強化“五大監管”,探索構建中國特色金融監管體(ti) 係的“四梁八柱”。證監會(hui) 稱,要堅守監管主責主業(ye) ,全麵強化機構監管、行為(wei) 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著力提升監管有效性。
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在肯定金融係統“有力支撐經濟社會(hui) 發展大局,堅決(jue) 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同時,也確定了後續風險防控重點任務: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zhai) 務風險長效機製、促進金融與(yu) 房地產(chan) 良性循環、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
“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麵強化機構監管、行為(wei) 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嚴(yan) 格執法、敢於(yu) 亮劍,嚴(yan) 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圍繞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提出一係列要求,強調紮緊監管籬笆,確保風險防控有力有效。
在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管濤看來,會(hui) 議對未來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填補監管空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認為(wei) ,“功能監管”模式有助於(yu) 彌補金融混業(ye) 經營下“分業(ye) 監管”可能存在的監管空白和盲區,確保金融監管全覆蓋和減少監管板塊重疊,有效防範監管套利和提高監管效率。
事實上,我國全麵加強金融監管的頂層設計已經出爐。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印發《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hui) 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hui) ,進一步強化了金融監管之間統籌協調,能夠更好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而隨著監管職責調整劃分,各監管機構邊界進一步厘清,我國“分業(ye) 監管”模式也正向“功能監管”模式轉型。
既有防範風險的金融監管藩籬,也有針對具體(ti) 領域的處置實招。
會(hui) 議指出,要“健全房地產(chan) 企業(ye) 主體(ti) 監管製度和資金監管”“完善房地產(chan) 金融宏觀審慎管理,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製房地產(chan) 企業(ye) 合理融資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認為(wei) ,近年來政策已經沿著上述方向加速推進,但目前房地產(chan) 市場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明明表示,對於(yu) 經濟而言,“三大工程”既有助於(yu) 房地產(chan) 市場向新發展模式的長期轉型,又能夠對總需求產(chan) 生立竿見影的效果。過去幾個(ge) 月對“三大工程”的指導意見已經陸續審議通過,明年以及未來幾年的推進計劃和速度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地產(chan) 相關(guan) 需求的趨勢和走向。
會(hui) 議也對備受關(guan) 注的地方債(zhai) 問題作出部署,提出“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zhai) 務風險長效機製”。在中誠信國際研究院執行院長袁海霞看來,這進一步傳(chuan) 遞出中央要持續性、製度化、成體(ti) 係地防範化解地方債(zhai) 務風險的決(jue) 心,此前建立的一係列機製措施也並非短期舉(ju) 措,將持續健全完善、長效推進。在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zhai) 務管理機製方麵,後續政府債(zhai) 務管理或需更加精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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