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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維修和回收市場亂象不斷,消費者如何避坑?又該怎麽維權?

發布時間:2023-11-09 10:4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1月9日消息(總台中國之聲記者李楊)手機出了毛病,買(mai) 了新手機後,舊手機想賣掉,很多消費者都會(hui) 選擇線上維修和回收。打開電商平台,能看到各式各樣的維修和回收手機的店鋪,每家店鋪都標榜自己誠信經營。但事實上,“小病大修”“以次充好”“惡意壓價(jia) ”等問題時有發生,消費者稍有不慎就會(hui) 掉入陷阱,想維權難度又很大。選擇線上手機服務時,消費者該注意哪些問題?真要遇到了“坑”,又該怎麽(me) 維權?

  手機維修的套路一是“無中生有”。

  梁先生的手機外屏有裂痕,圖方便就選擇了線上維修,商家預估的維修費用是300元,梁先生也去過實體(ti) 店打聽過維修價(jia) 格,開價(jia) 600元,線上維修可以節省一半,於(yu) 是他就把手機寄給了網上的手機店,從(cong) 此,鬧心的事就來了。

  梁先生說:“店家給我反饋說手機充電接口有問題,另外需要500元費用。我當時感覺不對勁,因為(wei) 我事先已檢查過手機其他功能,都沒問題,於(yu) 是就叫其退回手機,表示不修了。哪知退回後,我發現手機屏幕黑屏,開不了機,充電接口也是壞的,有時顯示充電,有時充不進電,反反複複。”

  梁先生再去找店鋪溝通,對方表示手機問題並不是他們(men) 造成的,原本就有問題。

  梁先生繼續說:“當時也有跟我說過,拆機有一定風險,但是也隻是說風險很小,畢竟其每天維修的機器很多,所以我就沒有過多在意,想著能修好就行。沒想到現在變成這種局麵,原本我的手機隻有一個(ge) 毛病,現在變成毛病一大堆。我找平台客服介入投訴,也沒有得到實質性效果。後來,店鋪被下架了,我的手機也沒有人再來負責。最後,還是我自己找線下實體(ti) 店,看著師傅把我的手機給修好的。”

  套路二則是“到手刀”。

  不少消費者在黑貓投訴平台反映遇到了“惡意壓價(jia) ”。廖女士在網上谘詢自己的手機回收價(jia) 格後,對方報價(jia) 2900元,商家收到手機後直接壓價(jia) 到500元。

  廖女士講述:“我網上搜上門回收,顯示這家商家蠻靠前,我就跟商家說了我手機情況。當時對方報價(jia) 2900元,我感覺價(jia) 格挺高,就問他原因,商家說我的手機沒什麽(me) 問題。後來等我寄過去後,商家說手機經檢測有問題,告訴我隻值500元。我立即表示不同意讓其寄回手機,商家隻是轉了500塊錢而沒選擇給我寄回手機。”

  實在沒辦法,廖女士隻能選擇平台介入並報了警,而這家名為(wei) “專(zhuan) 業(ye) 回收 誠信經營”的店鋪選擇直接注銷了網店。

  許先生從(cong) 事二手手機業(ye) 務,他說,因為(wei) 市場不規範,手機維修和回收確實有一些套路,私下拆機拿零件、做故障都是常見的手段。

  許先生具體(ti) 講道:“也就是我們(men) 常說的‘狸貓換太子’,比如有很多商家在修手機外屏時,會(hui) 偷偷把內(nei) 屏一起換掉,又或者故意把手機某些功能弄壞,告訴客戶手機在拿過來之前本身就是壞的。上門或者網上維修雖然聽起來方便,但是手機經曆了什麽(me) ,客戶根本沒法看到。很容易手機沒修好,還要倒貼更多的維修費。就算發現了問題也沒證據,沒辦法,找有關(guan) 部門投訴也沒用,很多人就隻能自認倒黴。”

  在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shu) 長唐健盛看來,如果消費者沒有親(qin) 眼所見手機維修和回收的整個(ge) 過程,就會(hui) 給不良商家以可乘之機,消費者反複周旋的成本太高,很多時候就會(hui) 妥協。

  “消費者非專(zhuan) 業(ye) 人士,很容易照著不法商家所描繪的路徑一步步走下去,最多可能也就會(hui) 在每個(ge) 環節中跟商家討價(jia) 還價(jia) ,這時不法商家可能會(hui) 透露出適當的、假意的善良,給予些打折優(you) 惠,此時,消費者可能就會(hui) 覺得算了。因為(wei) 很多消費者遇到消費陷阱,真不知道去找誰,就會(hui) 向這些動壞腦筋的商家妥協。這就變成一種商家獲取不當利益的非法商業(ye) 套路。”唐健盛說。

  唐健盛認為(wei) ,這些事情看似不大,但影響惡劣。

  “這類不誠信的做法是可以不斷重複去做的,不良商家會(hui) 不停地侵害不同的消費者,因為(wei) 通過網絡,其獲客方便,並且消費者來自全國各地,不明真相。這危害非常大。我們(men) 建議,消費者盡可能到品牌授權的一些維修點維修,但必須也要指明一點,不管是授權維修還是非授權維修,商家都應有能力自證清白,即消費者質疑‘小病大修’時,商家應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唐健盛進一步補充道。

  現在,電子產(chan) 品的不少服務都在向互聯網平台轉移,對於(yu) 目前線上服務出現的各種陷阱,律師吳振華建議,平台方不能擺脫責任,要加強對入駐商家的審查並且加大處罰力度。

  吳振華說:“事前監管、事中監管和事後監管,其實這三個(ge) 步驟可以形成一個(ge) 體(ti) 係來做。像互聯網協會(hui) 這樣的組織可以進行行業(ye) 自律,要求互聯網機構、平台進行嚴(yan) 加審查等一係列流程,選擇更多有資質、正規、講誠信的企業(ye) 入駐。從(cong) 消費者本身的維權角度來講,平台以及商家,這兩(liang) 者其實都可以作為(wei) 共同被告被訴訟,成本可能會(hui) 比較高,但從(cong) 社會(hui) 效應來講,這類訴訟有必要引起大家的重視和關(guan) 注,也有利於(yu) 推動相關(guan) 部門管理調整。”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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