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熏臘肉惹爭議,防治汙染也要考慮社情民意
作者:重舟
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縣、南江縣發布通告稱,城區禁止私自熏製臘製品,熏製臘肉、臘腸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製點。通江縣一集中熏製點的公司僅(jin) 熏製“限於(yu) 在該公司購買(mai) 的肉製品”,被指打賣肉廣告。最新消息是,23日,通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回應稱,此前發布的通告規定存在工作失誤,特此致歉。南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表示,後續若叫停或繼續實施此前規定的具體(ti) 方案,會(hui) 向公眾(zhong) 公布。
不少外地人都知道,臘製品熏製是西南地區長期以來的民俗習(xi) 慣。當這種千百年傳(chuan) 承下來的習(xi) 慣突然間與(yu) 某種外部強力相碰撞,產(chan) 生“火花”其實是可以預料到的。不可否認,相較於(yu) 過去普遍流行於(yu) 農(nong) 村地區的熏製,在城區熏製臘製品,限於(yu) 人口密度和環境等因素的差異,在一定時期內(nei) 的確可能對大氣造成更直接的影響,並且也伴隨著一定的安全風險。比如,據說之前當地也曾發生過因熏製臘肉導致火災的案例。
但是,一紙通告就徹底將在城區熏製臘製品的行為(wei) 叫停,這怎麽(me) 看都有用力過猛之嫌。且不說城區熏製臘製品帶來的大氣汙染,是否真的已經嚴(yan) 重到了必須禁止的地步,一個(ge) 很容易被反駁的理由就是,難道集中熏製就不存在汙染了?有人或許會(hui) 說,集中熏製點一般位於(yu) 城區周邊,帶來的影響不會(hui) 那麽(me) 集中,但是,如果汙染總量無法真正減少,為(wei) 了這種有限的“改進”,就不惜一刀切地將長期存在的民俗習(xi) 慣打入冷宮,真的值當嗎?
更重要的是,如此直接關(guan) 涉民生的重大決(jue) 策,前期是否有過該有的程序把關(guan) ?一個(ge) 不容忽視的細節是,今年10月,因臘肉熏製頻發高發等導致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履職不到位,當地4個(ge) 街道辦主要負責人被集中約談,相關(guan) 責任人被全區通報。這很難不令人聯想:來得如此匆忙(甚至一個(ge) 集中熏製點都還沒建好)的禁令,是否僅(jin) 僅(jin) 是源自被約談的壓力?當地大氣汙染防治不到位,真的隻是因為(wei) 居民私自熏製臘肉?這邊被約談了,那邊就直接下令禁止熏臘肉,這到底是誰給的權力?說到底,這樣的政策一出,大家的第一觀感,或並非是擔心吃不到臘肉了,而是如此決(jue) 策背後所顯露的某種似乎無遠弗屆的權力,讓人害怕。
輿論壓力之下,當地相關(guan) 部門進行了道歉,並強調,原通告中“熏製限於(yu) 在該公司購買(mai) 的肉製品”的表述是“把關(guan) 不嚴(yan) 、工作存在失誤”所致;經與(yu) 企業(ye) 協商,該熏製點同步麵向社會(hui) 開放。這算得上是一種直麵爭(zheng) 議的“改進”,但是,依然未能改變“壟斷經營”的嫌疑。畢竟,兩(liang) 家指定的熏製點,都屬於(yu) 有償(chang) 經營。那麽(me) ,它們(men) 到底是如何被指定的?收費標準又是依據什麽(me) 製定的?這些問題不說清楚,難免給防止大氣汙染而禁熏臘肉的“初心”蒙上一層疑雲(yun) 。
還要看到,居民從(cong) 私自熏製,變為(wei) 把肉送往集中熏製點,這背後本身就增加了一些麻煩,而額外收取熏製費,更意味著經濟成本也上升了。這實際也就是增加了居民“配合”的成本。任何一項公共政策要想贏得社會(hui) 的認同,都不該忽視對執行成本的考量。而與(yu) 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僅(jin) 公開報道中,同在四川省內(nei) ,起碼就有樂(le) 山、廣安等多地的城區明確向市民免費提供集中熏製服務。到底哪種方式更妥當,哪種方式更能獲得認同,不言自明。
環保當然應該重視,但在實際的社會(hui) 治理當中,也絕不是隨便扯起環保大旗就能占據道德高地,就可以不顧程序和民意感受任意妄為(wei)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日前,生態環境部通報,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麵啟動,督察組將於(yu) 近期陸續進駐5個(ge) 省開展督察工作。相關(guan) 文件特別強調,嚴(yan) 禁為(wei) 應付督察采取緊急停工停業(ye) 停產(chan) 等簡單粗暴行為(wei) ,特別是對涉及民生的產(chan) 業(ye) 或領域,更應當妥善處理、有序推進,堅決(jue) 杜絕“一刀切”行為(wei) 。這樣的要求,每個(ge) 地方都該細品。
環保與(yu) 民生從(cong) 來不該是對立的,盡管很多時候,對於(yu) 基層部門來說,要把這兩(liang) 者妥善平衡好,確實考驗能力和智慧。但是,若因“嫌麻煩”就罔顧社情民意,這樣的作風無疑比私自熏製臘肉帶來的問題嚴(yan) 重得多。(重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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