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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金融服務模式,央行等八部門“25條”舉措護航民營經濟

發布時間:2023-11-29 10:13:00來源: 第一財經

  受到國內(nei) 經濟結構加速轉型的影響,中國經濟疫後恢複進程呈現“波浪式發展、曲折式前進”局麵,民營經濟對包括高質量金融服務在內(nei) 的全方位政策支持需求迫切。

  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hui) 、國家外匯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全國工商聯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強化金融支持舉(ju) 措 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支持民營經濟的25條具體(ti) 舉(ju) 措。

  綜合市場分析來看,《通知》延續了此前對民營企業(ye) 融資的一貫支持,在多個(ge) 維度加強支持力度,本輪民營企業(ye) 融資支持的政策發力正逢其時。其中,以拓展民營企業(ye) 融資渠道為(wei) 主要抓手,從(cong) 貸款、債(zhai) 券、股權三種融資渠道為(wei) 民企提供全方位融資支持,將有助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民企企業(ye) 和民營經濟金融資源配置,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銀行貸款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7月1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發布,從(cong) 總體(ti) 要求、持續優(you) 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等八方麵提出了31條舉(ju) 措,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從(cong) “31條”到“25條”,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金融服務民營企業(ye) “25條”是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31條”的貫徹落實,也是對“31條”中“完善融資支持政策製度”的細化和深化。

  《通知》明確金融服務民營企業(ye) 目標和重點。總量上,通過製定民營企業(ye) 年度服務目標、提高服務民營企業(ye) 相關(guan) 業(ye) 務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等,加大對民營企業(ye) 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營企業(ye) 貸款占比。結構上,加大對科技創新、“專(zhuan) 精特新”、綠色低碳、產(chan) 業(ye) 基礎再造工程等重點領域以及民營中小微企業(ye) 的支持力度。

  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宏觀分析師、董事總經理張文朗認為(wei) ,總量層麵,本輪製度性政策安排有利於(yu) 緩解金融周期下行過程中的“緊信用”現象,結構層麵有助於(yu) 金融周期下半場的經濟結構改善。

  中國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章俊分析,從(cong) A股市場的數據來看,民營經濟已經成為(wei) 市場主體(ti) 力量,上市非金融企業(ye) 數量達3368家。相比之下,銀行貸款對民營企業(ye) 的支持力度尚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截至2023年9月末,5182家非金融業(ye) A股上市公司累計貸款(以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口徑大致測算)規模17.95萬(wan) 億(yi) 元,而民營上市企業(ye) 貸款規模僅(jin) 有4.39萬(wan) 億(yi) 元,占上市企業(ye) 貸款比重為(wei) 24.45%。

  《通知》提出,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積極開展首貸客戶培育拓展行動,加強與(yu) 各部門對接合作,挖掘有市場、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資需求的優(you) 質民營企業(ye) ,製定針對性綜合培育方案,提升民營企業(ye) 的金融獲得率。

  章俊認為(wei) ,從(cong) 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現狀來看,此項政策措施具備及時性和必要性,原因在於(yu) 要改善民營企業(ye) 融資難問題必須先行提升銀行放貸意願和能力,然而相比於(yu) 國有企業(ye) ,民營企業(ye) 尤其是科創型企業(ye) 缺乏合適的抵押品(以專(zhuan) 利為(wei) 主的無形資產(chan) 取代傳(chuan) 統的廠房設備等)、完整的財務數據以及政府信用,與(yu) 以抵質押和擔保為(wei) 主的傳(chuan) 統貸款模式天然不匹配。

  探索發展高收益債(zhai) 券

  在債(zhai) 券融資方麵,《通知》深化債(zhai) 券市場體(ti) 係建設,暢通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ye) 發債(zhai) 融資,推進使用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並提出,要充分發揮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作用,探索發展高收益債(zhai) 券。

  截至9月末,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已累計為(wei) 140家民營企業(ye) 發行的2426億(yi) 元債(zhai) 券提供了增信支持。

  中信建投證券研究發展部分析師楊榮表示,充分發揮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作用以及探索發展高收益債(zhai) 券,將從(cong) 金融創新的角度,鼓勵民營企業(ye) 融資工具多樣化,同時更加適應民營企業(ye) 融資的特點,以多渠道多方式滿足民營企業(ye) 融資需求。

  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以來發行的企業(ye) 債(zhai) 、公司債(zhai) 、可轉債(zhai) 和可交換債(zhai) 累計規模超過5000億(yi) 元,發行主體(ti) 多為(wei) 地方國企和央企,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規模亦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章俊認為(wei) ,就當前階段而言,民營企業(ye) 發債(zhai) 成本也遠高於(yu) 國央企,信用利差超過100BP,融資效率有待提升。總體(ti) 來看,以民營企業(ye) 為(wei) 代表的高收益債(zhai) 券市場體(ti) 量、估值定價(jia) 效率和機構配置力度等領域均有待優(you) 化。

  他認為(wei) ,產(chan) 品製度創新、評級優(you) 化和擔保增信有望成為(wei) 主要抓手。一是支持民營企業(ye) 注冊(ce) 發行科創票據、科創債(zhai) 券、股債(zhai) 結合類產(chan) 品、綠色債(zhai) 券、碳中和債(zhai) 券、轉型債(zhai) 券、資產(chan) 證券化等產(chan) 品,盤活存量、拓展增量,同時優(you) 化民營企業(ye) 債(zhai) 務融資工具注冊(ce) 機製,提高融資服務便利度;二是完善企業(ye) 債(zhai) 券評級體(ti) 係;三是充分發揮民營企業(ye) 債(zhai) 券融資支持工具作用,強化擔保增信。

  更好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

  暢通股、債(zhai) 、貸三種融資渠道,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有望進一步發揮。

  在資本市場方麵,《通知》提出,更好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擴大優(you) 質民營企業(ye) 股權融資規模。支持民營企業(ye) 上市融資和並購重組。推動注冊(ce) 製改革走深走實,大力支持民營企業(ye) 發行上市和再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ye) 赴境外上市,利用好兩(liang) 個(ge) 市場、兩(liang) 種資源。繼續深化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研究優(you) 化並購重組“小額快速”審核機製,支持民營企業(ye) 通過並購重組提質增效、做大做強。

  伴隨全麵注冊(ce) 製改革持續走深走實,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ti) 係越發完善,滬深主板、雙創板、北交所、新三板等職責定位明確,為(wei) 民營企業(ye) 上市融資和並購重組提供良好土壤。

  章俊認為(wei) ,科創板、北交所疊加全麵注冊(ce) 製落地已為(wei) 民企上市和再融資打開空間,流動性和定價(jia) 效率有待提升,未來將進一步做深做實注冊(ce) 製,同時繼續深化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研究優(you) 化並購重組“小額快速”審核機製,支持民營企業(ye) 通過並購重組提質增效、做大做強。

  《通知》強調,強化區域性股權市場對民營企業(ye) 的支持服務。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突出私募股權市場定位,穩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額轉讓、認股權綜合服務等創新業(ye) 務試點,提升私募基金、證券服務機構等參與(yu) 區域性股權市場積極性。支持保險、信托等機構以及資管產(chan) 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ye) 自願的前提下,投資民營企業(ye) 重點建設項目和未上市企業(ye) 股權。

  此外,《通知》提出,發揮股權投資基金支持民營企業(ye) 融資的作用。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支持更多社會(hui) 資本投向重點產(chan) 業(ye) 、關(guan) 鍵領域民營企業(ye) 。積極培育天使投資、創業(ye) 投資等早期投資力量,增加對初創期民營中小微企業(ye) 的投入。完善投資退出機製,優(you) 化創投基金所投企業(ye) 上市解禁期與(yu) 投資期限反向掛鉤製度安排。切實落實國有創投機構盡職免責機製。

  綜合運用貨幣政策、財政獎補

  另外,《通知》還提出,要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財政獎補和保險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民營經濟的積極性。加強部門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資擔保、便利票據貼現、應收賬款確權、稅收等配套政策和機製,增強民營經濟金融承載力。金融機構要加強宣傳(chuan) 解讀,主動將金融支持政策、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信息推送至民營企業(ye) 。各地金融管理、發展改革、工信、財稅、工商聯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強化督促指導,提升政策實效。

  東(dong) 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建議,後續要加大財政部門與(yu) 金融機構的協調配合,將財政激勵效應向銀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分傳(chuan) 導。同時,監管層還要加大與(yu) 小微企業(ye) 的溝通力度,第一時間掌握小微企業(ye) 在融資過程中出現的難點、痛點,及時跟進調整相關(guan) 政策措施。

  中銀國際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肖成哲則認為(wei) ,在頂層設計以及各部門各地區的政策配合下,伴隨著《通知》的推進和落實,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的效率有望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的能力也有望進一步增強,更好助力民營經濟的活力提升和高質量發展的不斷推進。

  央行表示,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將指導金融機構抓緊落實《通知》要求,製定具體(ti) 實施細則,同時,加強統計監測和政策效果評估,確保政策惠及民營企業(ye) 。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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