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加強規劃與土地政策融合 支持城市更新
記者昨天(11日)從(cong) 自然資源部了解到,《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yu) 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近日發布,明確各地可因地製宜細化要求,開展城市更新的規劃與(yu) 土地政策探索創新。
政策指引著重從(cong) 規劃引領和政策融合兩(liang) 個(ge) 方麵支持城市更新。一個(ge) 是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激發城市更新活力;另一個(ge) 是發揮政策融合效能,突破城市更新瓶頸。
在城市更新方式上,政策指引提出,要按照“留改拆”的優(you) 先順序,采用保護傳(chuan) 承、整治改善、改造提升、再開發和微改造等更新方式,並明確其適用條件。針對老舊廠區和產(chan) 業(ye) 園區更新,鼓勵轉型升級為(wei) 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用途,鼓勵開展新型產(chan) 業(ye) 用地類型探索;針對老舊商業(ye) 街區和傳(chuan) 統商圈更新,應注重保留特色業(ye) 態、提升原業(ye) 態、植入新業(ye) 態、複合新功能,促進商業(ye) 服務業(ye) 和消費層級的多樣化發展。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副局長 楊浚:有的城市將處於(yu) 閑置廢棄狀態的鍋爐房、堆煤場等打造成輻射多社區的街區便民服務中心,引入居民核心需求的菜市場、食堂、便民服務等業(ye) 態,同時也融入了文化體(ti) 育元素,打造街區的圖書(shu) 館、街區體(ti) 育中心等等。
在土地使用年限方麵,政策指引明確,為(wei) 適應市場需求及產(chan) 業(ye) 發展需要,鼓勵城市更新中靈活確定土地出讓年限和租賃年期,可考慮采用少於(yu) 法定最高出讓年限或租賃年期供應產(chan) 業(ye) 用地,並允許根據需要予以續期。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副局長 楊浚:各地應當積極探索適應城市更新新特點的差異化的規劃和土地的政策要求,充分激發多元主體(ti) 更新的意願,鼓勵建立城市更新的多元合作模式,以國土空間規劃助力推動城市更新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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