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國家醫保局:加強醫藥集采中選產品供應保障

發布時間:2024-01-16 10:42:00來源: 光明日報

  本報北京1月15日電(記者邱玥)為(wei) 壓實中選企業(ye) 履約責任,確保臨(lin) 床用藥穩定,鞏固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成果,國家醫保局近日發布通知,加強醫藥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供應保障。

  根據通知,每批次集采落地執行前,各地醫保部門應組織中選企業(ye) 與(yu) 醫療機構在規定時間內(nei) 簽訂采購協議,壓實合同履約責任。對中選後長期不簽合同,導致醫療機構無法開展采購、影響臨(lin) 床使用的,應視情節取消相關(guan) 企業(ye) 中選資格或按規定給予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失信評級。

  在暢通醫療機構反饋問題渠道方麵,通知提出,各級醫保部門要強化供需對接,建立醫療機構與(yu) 中選企業(ye) 線上溝通協調機製,暢通供應問題反饋收集渠道。鼓勵醫療機構主動向醫保部門書(shu) 麵反饋中選產(chan) 品供應問題,經核實後,該醫療機構采購備供企業(ye) 產(chan) 品可直接視作采購中選產(chan) 品,並享受醫保資金結餘(yu) 留用政策;采購非中選產(chan) 品的,相應的用量不計入集采執行情況考核範圍。

  通知同時要求,積極協調應對短時間激增需求。指導醫療機構增強采購的前瞻性和計劃性,充分考慮正常交貨周期和季節性、流行性疾病導致臨(lin) 床需求變化的因素。流行性疾病發生時,確實出現集采品種短時間需求激增的,各地要督促中選企業(ye) 優(you) 先供應主供地區,並充分挖掘備供企業(ye) 以及本地區非主供、非備供中選企業(ye) 供應潛力。出現需求大幅波動時,要指導醫療機構合理下單、不過度囤積,統籌做好醫療機構間調劑使用,加大療效類似藥品的供應,加強科學引導,不盲目指定具體(ti) 品牌。督促配送企業(ye) 履行配送責任,不囤積居奇,不違規倒貨竄貨,確保短時間需求激增的品種正常配送。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