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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快遞“最後一公裏”的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發布時間:2024-02-27 10:20: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快遞“送貨上門”,而不是未經消費者同意放在快遞驛站,這個(ge) 看似簡單的問題,如何解決(jue) ?專(zhuan) 業(ye) 人士認為(wei) ,這並非一個(ge) 單純靠快遞員本身就能解決(jue) 的問題,而是需要一個(ge) 係統的解決(jue) 方案。

  沒有任何通知,快遞直接被放在快遞驛站,甚至直接被簽收;被擅自放快遞櫃的快遞超時還要多付保管費;快遞不僅(jin) 不送貨上門,快遞驛站還以直接退貨威脅消費者……以上這些問題,都是老百姓在收快遞時遇到的“坑”。

  受這些問題困擾的消費者迎來了曙光。3月1日,《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行。其中提出,“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不得拋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約定在承諾的時限內(nei) 將快件投遞到收件地址、收件人”……以上措施,都是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ye) 發展韌性持續增強。去年,我國快遞業(ye) 務量實現了從(cong) “年均百億(yi) ”到“月均百億(yi) ”的跨越。去年12月,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我國快遞年業(ye) 務量首次突破1200億(yi) 件大關(guan) ,再創曆史新高。

  隨著快遞行業(ye) 高質量發展的步伐加快,解決(jue) 快遞末端的問題成為(wei) 推動行業(ye) 高質量發展應有之義(yi) 。

  快遞配送“最後一公裏”的問題仍有不少

  老百姓對於(yu) 解決(jue) 快遞配送“最後一公裏”問題的呼聲高居不下。

  物流專(zhuan) 家楊達卿觀察到,當前,未征得消費者同意擅自將包裹寄存驛站、快件箱,野蠻分揀等問題仍較為(wei) 普遍。他認為(wei) ,這背後是快遞企業(ye) 管理不精益、服務不規範。

  與(yu) 此同時,楊達卿表示,快遞行業(ye) 已經有了一些服務標準,但僅(jin) 靠行業(ye) 標準,缺乏法規保障,仍難有力推動快遞服務升級。

  一直以來,未經允許,擅自將收件人的快遞放在快遞櫃或快遞驛站的情況並不鮮見。在一些地區,往往幾家快遞網點綜合在一個(ge) 快遞驛站,驛站一定程度上處於(yu) “壟斷”地位,不僅(jin) 不提供送貨上門的服務,有時消費者多次撥打電話,也是一周後才送貨上門,有的消費者打電話投訴,相關(guan) 人員才會(hui) 選擇送貨上門。

  在農(nong) 村,快遞配送“最後一公裏”的問題更為(wei) 突出。在一些地區,快遞很難配送到村裏,大多是配送到鎮上的快遞驛站,村民很少接到快遞員的詢問電話,一般都是直接被通知去快遞驛站取快遞,有的村民取快遞要去幾公裏甚至10多公裏之外。

  值得關(guan) 注的是,鄉(xiang) 鎮快遞網點不足,催生了“拖車費”。一些不在配送範圍內(nei) 的村鎮,居民去自提快遞,要交1-2元“拖車費”,偏遠地區收3元。收或不收“拖車費”,對不少鄉(xiang) 鎮經營快遞寄存點的人來說,是一個(ge) 生存問題。他們(men) 拉這些快遞回來,需要付出人力、車費等成本。

  針對這些問題,《辦法》提出,經營快遞業(ye) 務的企業(ye) 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wei) 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同時還提及,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丟(diu) 失、損毀、內(nei) 件短少,不得拋扔、踩踏快件。

  針對《辦法》提出的關(guan) 於(yu) “快遞不擅放驛站”的內(nei) 容,不少網友表示很期待,與(yu) 此同時,他們(men) 也談到:“規則都很好,主要還是要落到實處。”

  落點在一個(ge) 個(ge) 快遞員的肩頭

  我國每年超千億(yi) 件快遞的背後是快遞小哥不停奔跑,把一個(ge) 個(ge) 快遞送到消費者手上。快遞新規的落實最終也要落在一個(ge) 個(ge) 快遞員的肩頭。

  中國交通運輸協會(hui) 快運分會(hui) 副會(hui) 長徐勇認為(wei) ,《辦法》正式實施後,可能會(hui) 出現以下現象:快遞投訴將會(hui) 增加,一方麵,快遞員未按規定將快遞送貨上門可能被投訴;另一方麵,快遞員送貨上門,有的人不在家,因快遞丟(diu) 失等問題去投訴。

  因此,不少人認為(wei) ,《辦法》正式實施後,更多壓力傳(chuan) 導到了快遞小哥身上。

  2月25日19時許,北京市朝陽區一位申通快遞小哥李明(化名)還在送快遞,他剛整理完30多個(ge) 快遞,給快遞的主人一個(ge) 一個(ge) 打電話用了半個(ge) 多小時,還剩下幾十個(ge) 快遞沒整理。他將像往常一樣,把這些快遞直接放在快遞主人家門口。

  李明每天大約要送300多個(ge) 快遞,扣除各項成本之前,他送1個(ge) 快遞的收入在1元左右。李明稱,自己送的快遞並不算多,雖然小區有快遞櫃,但他一般都會(hui) 直接送上門,大都直接放在家門口就走,不會(hui) 打電話或者敲門。

  《辦法》第二十八條提出,收件人可以簽字或者以其他易於(yu) 辨認、保存的明示方式確認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驗收快件和確認收到快件。

  送快遞是個(ge) “趕”時間的活兒(er) ,快遞員要挨個(ge) 確認收件人或相關(guan) 人簽收快件並不是一件易事。李明一天要給很多人打電話,打1次就通是比較幸運的,經常是打了3次也不通,一個(ge) 快遞耗費兩(liang) 三分鍾,加上送上門,敲開門,很多人又不在家,讓本人簽收或者其他人代收更難。李明並不了解《辦法》即將實施,更不清楚這項新規將給他帶來的影響。他說:“挨個(ge) 那樣送,做不到。”

  2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一位韻達快遞小哥在抖音上看到了快遞新規即將施行。他表示,雖然小區有快遞櫃,但他一直都是送貨上門,同樣也是放在家門口就走。“要是必須要求打電話,那就沒法送了。”

  將選擇權更多地交給消費者

  快遞行業(ye) 的“價(jia) 格戰”久持不下。徐勇指出,快遞業(ye) 的“電商依賴症”由來已久,即來自電商的快遞占據了快遞訂單的大頭,“現在快遞的定價(jia) 權不在快遞公司手裏,更多的是在電商手裏,因為(wei) 電商控製著貨源,它們(men) 利用貨源優(you) 勢壓低快遞價(jia) 格”。

  快遞費總體(ti) 相對較低,處於(yu) 快遞配送末端的快遞員派送一單能夠得到的錢則更少,多投遞,多收入,為(wei) 提高投遞效率,不少快遞員會(hui) 選擇將快遞直接送到快遞驛站或者放在主人家門口。

  在徐勇看來,隨著新規的實施,快遞“送貨上門”的壓力確實會(hui) 更多地傳(chuan) 導到快遞員身上。快遞員需要逐一向消費者打電話,配送效率也會(hui) 受影響,對於(yu) 處於(yu) 配送末端、配送費原本就不高的他們(men) 來說,配送效率受影響,他們(men) 的工作在“加碼”。

  “快遞行業(ye) 野蠻生長時代已經結束,但野蠻生長發展的慣性仍在,相當一部分快遞企業(ye) 仍高度依賴價(jia) 格戰和規模效應獲取市場份額。”楊達卿認為(wei) ,價(jia) 格戰帶來的是互相消耗式競爭(zheng) ,而不是互相激勵式競爭(zheng) ,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對市場秩序、對企業(ye) 發展、對百姓體(ti) 驗都有害無益,其帶來的規模經濟也是帶水分的規模經濟。

  楊達卿認為(wei) ,更細更嚴(yan) 格的《辦法》有利於(yu) 行業(ye) 進入正循環競爭(zheng) ,也會(hui) 利於(yu) 守法合規做大做強。他認為(wei) ,在企業(ye) 分散式消耗式競爭(zheng) 下,快遞員的權益就不會(hui) 得到根本保障。從(cong) 短期看,在末端人力不足的區域,新規帶來的壓力會(hui) 直接傳(chuan) 導給快遞員,最有痛感的可能也是快遞員。快遞行業(ye) 需要完善工會(hui) 製度,真正維護快遞從(cong) 業(ye) 者的權益。從(cong) 長期看,《辦法》如得到嚴(yan) 格落實,必然讓部分粗放發展的企業(ye) 市場空間萎縮,進而促進行業(ye) 進入良性發展的正循環,企業(ye) 做大做強才能真正維護快遞從(cong) 業(ye) 者的權益。

  費用問題也引發了消費者的擔心,快遞送貨上門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成本增加,因為(wei) “羊毛最終出在羊身上”。那麽(me) ,快遞費是否會(hui) 因此上漲?

  “在實際操作中,快遞‘送貨上門’僅(jin) 靠一個(ge) 部門很難做到。”徐勇也指出,這並非一個(ge) 單純靠快遞員本身就能解決(jue) 的問題,而是需要一個(ge) 係統的解決(jue) 方案。多部門建立一種聯動機製,不僅(jin) 是從(cong) 快遞公司本身入手,不妨更早地從(cong) 電商這一環就切入,讓消費者在購買(mai) 產(chan) 品時,可以自主選擇快遞品牌,選擇送達的位置——家裏、驛站或快遞櫃等,但每一樣,快遞公司都需要明碼標價(jia) ,“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見習(xi) 記者趙麗(li) 梅 記者 張均斌)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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