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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原黨委書記、主任雷丙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2-03-17 08:33: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3月16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原黨(dang) 委書(shu) 記、主任雷丙全(副廳級)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雷丙全身為(wei) 黨(dang) 員領導幹部,在擔任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處處長和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黨(dang) 委書(shu) 記、主任期間,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將本人應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群眾(zhong) 紀律,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guan) 規定收取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雷丙全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zhong) 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行政機關(guan) 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guan) 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雷丙全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雷丙全簡曆

  雷丙全,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陝西渭南人,在職大學學曆,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

  1981年9月--1983年7月青海師範專(zhuan) 科學校政教係政教專(zhuan) 業(ye) 學習(xi) ;

  1983年7月--1986年7月青海省平安縣民族中學教師;

  1986年7月--1994年5月青海省商業(ye) 廳商貿法規處、社會(hui) 商貿指導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4年5月--1995年9月青海省商業(ye) 廳對外律師事務所商務法律分所副主任;

  1995年9月--1997年3月青海省貿易廳社會(hui) 商貿指導處副處長;

  1997年3月--2000年9月青海省五金交電化工公司副總經理;

  2000年9月--2001年2月青海華僑(qiao) 大廈副總經理;

  2001年2月--2002年12月青海華僑(qiao) 大廈總經理;

  2002年12月--2003年9月青海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處副處長;

  2003年9月--2004年9月青海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處級幹部;

  2004年9月--2005年5月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2005年5月--2012年11月青海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處處長;

  2012年11月--2021年11月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其間:2016年4月任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黨(dang) 委書(shu) 記);

  2021年11月免去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2021年12月免去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黨(dang) 委書(shu) 記職務。

(責編: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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