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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鄭國學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2-05-07 09:00: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5月6日消息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鄭國學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國學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錄用等方麵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cong) 事營利活動、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wei) 親(qin) 屬在承攬工程方麵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對本單位違規向個(ge) 人舉(ju) 債(zhai) 負直接責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chan) 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鄭國學身為(wei) 黨(dang) 員領導幹部,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公權力異化為(wei) 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權大肆為(wei) 本人及親(qin) 屬在任職地區承攬工程,獲取巨額利益,親(qin) 清不分,與(yu) 私營企業(ye) 主長期保持不當交往,甘於(yu) 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為(wei) 已構成嚴(yan) 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hui) 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鄭國學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鄭國學簡曆

  鄭國學,男,漢族,1961年10月出生,吉林舒蘭(lan) 人, 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大學學曆。

  1995年9月,任舒蘭(lan) 市委常委、宣傳(chuan) 部部長;

  1997年9月,任舒蘭(lan) 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8年12月,任吉林市船營區副區長;

  2001年10月,任吉林市船營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2年4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hui) 副主任;

  2003年11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hui) 黨(dang) 工委副書(shu) 記、副主任;

  2005年4月,任吉林市人事局副局長;

  2007年6月,任吉林北大湖體(ti) 育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hui) 黨(dang) 工委書(shu) 記、主任;

  2009年3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hui) 黨(dang) 工委書(shu) 記、主任;

  2011年6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hui) 主任;

  2016年8月,任吉林市政府黨(dang) 組成員;

  2016年11月,任吉林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責編: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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