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關聯公司因誤導消費者被罰4萬元:宣稱超4億粉絲推薦
央廣網北京6月27日消息(記者於(yu) 琦)因廣告宣傳(chuan) 誤導消費者,哈囉關(guan) 聯公司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處以40000元的罰款,處罰單位為(wei)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識產(chan) 權局)。
央廣網記者從(cong) 信用中國網站獲悉,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的違法事實:該公司通過車行(電動車經營部)牆麵、牆體(ti) 燈箱以及店內(nei) 銷售的電動車附帶使用說明書(shu) 裏宣傳(chuan) “哈囉超4億(yi) 粉絲(si) 推薦”等內(nei) 容,將使用“哈囉出行”APP用戶人數認定為(wei) 推薦人數,並在特定場合進行宣傳(chuan) ,誤導購買(mai) 哈囉電動車的消費者使其誤認為(wei) 哈囉電動車有超4億(yi) 人購買(mai) 、使用並推薦。
(截圖自信用中國網站)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當競爭(zheng) 法》第八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當競爭(zheng) 法》第二十條,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處以罰款40000元。
公開資料顯示,哈囉成立於(yu) 2016年9月,總部位於(yu) 上海,目前哈囉主要提供移動出行服務及新興(xing) 本地服務,其中,移動出行服務包括兩(liang) 輪共享服務(哈囉單車、哈囉助力車)和四輪出行服務(哈囉順風車、哈囉打車);新興(xing) 本地服務包括自主品牌哈囉電動車,小哈換電,以及租車服務聚合平台哈囉租車等。
實際上,這不是哈囉第一次因誤導消費者被罰。早在2020年5月,哈囉運營主體(ti) 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就曾因侵害消費者權益被處罰款。
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shu) 網顯示,2020年5月,哈囉所屬企業(ye) 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wei) 處罰辦法》第六條第(八)項:“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guan) 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麵、準確,不得有下列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chuan) 行為(wei) :(八)誇大或隱瞞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質量、性能等與(yu) 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guan) 係的消息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了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guan) 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不真實、不全麵、不準確的行為(wei) 。綜上,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處以罰款4000元。
此外,央廣網記者發現,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曆史行政處罰信息達100多條。天眼查App顯示,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共有154條曆史行政處罰信息,罰款總金額為(wei) 81.4385萬(wan) 元。其中,共享單車占用城市道路、違規停放等是被處罰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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