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
央廣網北京7月4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山東(dong) 省菏澤市監委對中國光大銀行原黨(dang) 委副書(shu) 記、副行長張華宇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華宇嚴(yan) 重違反政治紀律,與(yu) 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嚴(yan) 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豪華旅遊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宴請;嚴(yan) 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er) 子、女婿、弟弟等親(qin) 屬及關(guan) 係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係統工作,為(wei) 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麵謀取利益,損害光大係統政治生態;嚴(yan) 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特定關(guan) 係人謀取利益,違規從(cong) 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yu) 民間借貸;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wei) 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麵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華宇身為(wei) 黨(dang) 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對黨(dang) 不忠誠不老實;置黨(dang) 中央三令五申於(yu) 不顧,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在職時為(wei) 有關(guan) 企業(ye) 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yu) 原任職務有業(ye) 務關(guan) 聯的企業(ye) 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yu) 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ti) 、甘於(yu) 被圍獵的典型。張華宇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guan) 規定,給予張華宇開除黨(dang) 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張華宇簡曆
張華宇,男,漢族,河南省民權縣人,1958年10月出生,大專(zhuan) 學曆,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1976年10月參加工作,2001年2月調入中國光大銀行。
2001年2月至2007年3月,曆任中國光大銀行總行營業(ye) 部黨(dang) 委書(shu) 記、主任,總行黨(dang) 委委員、行長助理;
2007年3月至2018年4月,曆任中國光大銀行黨(dang) 委委員、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
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中國光大銀行黨(dang) 委副書(shu) 記、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
2018年9月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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