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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務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秦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2-08-10 08:29: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8月9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前期,經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湖北省商務廳原黨(dang) 組書(shu) 記、廳長秦軍(jun) 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軍(jun) 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dang) 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堵口、偽(wei) 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私營企業(ye) 主安排的宴請、旅遊;違反組織原則,瞞報房產(chan) ,違規為(wei) 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利用職權為(wei) 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拆遷等事項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個(ge) 人費用在單位報銷,侵吞公款;擅權妄為(wei) ,違規決(jue) 定在禁止開發建設的河道範圍內(nei) 實施違法項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秦軍(jun) 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汙、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hui) 、湖北省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中央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審議,中共中央批準,決(jue) 定給予秦軍(jun) 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此前,經報國家監委備案同意,湖北省監委已將秦軍(jun) 涉嫌犯罪問題先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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