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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曹豔麗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2-09-09 08:39: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9月8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雲(yun) 南省委批準,雲(yun) 南省紀委監委對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dang) 委委員、副行長曹豔麗(li) 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豔麗(li) 黨(dang) 性原則喪(sang) 失,宗旨意識全無,偽(wei) 造、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hui) 所,公車私用,違規接受旅遊安排;隱瞞不報個(ge) 人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獲取董事經費,徇私情而忘公義(yi) ,搞權色、錢色交易;與(yu) 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guan) 係;擅權妄為(wei) ,違規幹預貸款發放,造成富滇銀行巨額資金損失;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貸款審批發放等方麵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

  曹豔麗(li) 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dang) 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雲(yun) 南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雲(yun) 南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曹豔麗(li) 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雲(yun) 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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