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新聞

文旅部: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發布時間:2022-09-09 08:4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9月8日消息 據文化和旅遊部消息,近期,一些地方未經相關(guan) 部門許可私設“景點”,違規為(wei) 遊客提供遊覽服務、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為(wei) 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生態環境、維護遊客權益,文化和旅遊部發布《關(guan) 於(yu) 印發私設“景點”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定於(yu) 2022年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工作。

  私設“景點”整治的對象為(wei) 未經相關(guan) 部門許可,在一定的場所或區域,違規為(wei) 遊客提供遊覽服務、違規開展旅遊經營活動的行為(wei) ,主要包括:無照經營,擾亂(luan) 旅遊市場秩序的;未經許可,擅自收取門票費用的;私自建設旅遊設施,破壞生態環境的;無證經營高風險旅遊項目,存在旅遊安全隱患的;虛假宣傳(chuan) 、欺客宰客,損害遊客合法權益的;私自改變土地用途,開展旅遊經營的;其他違規提供旅遊服務的。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照整治範圍,對轄區內(nei) 私設“景點”問題進行全麵排查。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聯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相關(guan) 部門,落實執法責任,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從(cong) 嚴(yan) 查處。旅行社、在線旅遊企業(ye) 等旅遊經營者不得將私設“景點”作為(wei) 旅遊產(chan) 品予以銷售或推薦。

  各地要對專(zhuan) 項整治工作逐級開展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文化和旅遊部將專(zhuan) 項整治工作納入省級人民政府質量考核(旅遊領域)內(nei) 容,對工作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予以約談、通報批評。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以專(zhuan) 項整治為(wei) 契機,深入研究私設“景點”問題成因,理清政府、市場、當地群眾(zhong) 等各方關(guan) 係,逐步實現共建共治共享。要理順管理體(ti) 製,厘清部門職責,優(you) 化規劃設計,合理布局鄉(xiang) 村旅遊點位,完善旅遊基礎設施,加強日常聯合監管,堅決(jue) 防止問題反彈。

(責編:郭爽)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