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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廣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謝曉丹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2-09-14 09:00: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9月13日消息 據廣東(dong) 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dong) 省委批準,廣東(dong) 省紀委監委對廣東(dong) 省廣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shu) 記謝曉丹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曉丹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dang) 不忠誠、不老實,與(yu) 他人串供並轉移隱匿證據以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為(wei) 親(qin) 屬在承建工程項目方麵謀取利益;生活腐化,搞權色交易;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案件辦理、房地產(chan) 開發等方麵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謝曉丹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廣東(dong) 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廣東(dong) 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謝曉丹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廣東(dong) 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謝曉丹簡曆

  謝曉丹,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廣東(dong) 潮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曆,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

  曆任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廣州市政府秘書(shu) 長,廣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shu) 記,廣州市政協黨(dang) 組成員。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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