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計整改報告,這些問題已整改到位
11月24 日,受北京市政府委托,北京市審計局局長馬蘭(lan) 霞向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四十五次會(hui) 議作了《關(guan) 於(yu) 北京市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披露,截至今年9月底,《關(guan) 於(yu) 北京市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312個(ge) 具體(ti) 整改事項中,有242個(ge) 整改期滿,其中,183個(ge) 需立行立改事項已全部整改完成,審計整改率100%;59個(ge) 分階段或持續整改事項中,有34個(ge) 事項已整改完成,其餘(yu) 都已製定了整改措施和計劃,正在加快推進。
各相關(guan) 單位通過上繳國庫、歸還原渠道資金、統籌盤活、調賬等,整改問題金額61.84億(yi) 元,其中上繳國庫37.1億(yi) 元、歸還原渠道資金0.78億(yi) 元、調賬處理23.96億(yi) 元。查找體(ti) 製性障礙、機製性缺陷、製度性漏洞,已製定完善或正在研究修訂市級製度35項,建立健全部門內(nei) 部控製和財務管理等製度454項,追責問責313人。
“審計整改促進相關(guan) 部門進一步規範財政和國有資產(chan) 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加強政策製度的統籌協調,加快政策落地和重大項目推進,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範化解突出風險。”《報告》中如此寫(xie) 道。
相關(guan) 區對超範圍使用債(zhai) 券資金等問題,收回或退回相關(guan) 資金2.13億(yi) 元
對於(yu) 審計查出問題的具體(ti) 整改情況,《報告》披露,相關(guan) 單位已將資金撥付不及時的9個(ge)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對應的5.78億(yi) 元資金全部撥付到位。相關(guan) 部門完善環境建設專(zhuan) 項資金管理製度,確保落實轉移支付提前下達的要求。
督促各區加快設施農(nong) 業(ye) 發展以獎代補項目的實施和資金支出進度,截至目前,各區已確定可實施項目115個(ge) ,落實獎補資金3.3億(yi) 元。相關(guan) 區對超範圍使用債(zhai) 券資金等問題,收回或退回相關(guan) 資金2.13億(yi) 元。相關(guan) 部門進一步強化政府投資績效管理和項目基礎管理,已補充采集了政府投資項目在線監測係統中缺失的重要數據信息。
4個(ge) 地鐵站點的P+R停車場車位利用率提升至70%以上
在中關(guan) 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質量發展及資金投入績效審計方麵,北京市科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修訂出台中關(guan) 村示範區“1+5”資金政策體(ti) 係,在支持方向、支持力度、支持方式、申報方式等方麵做到更加精準便捷高效。市科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深入分析分園發展存在的問題、短板,指導各區研究製定分園改革提升方案。
機動車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審計方麵,北京市交通委研究製定道路停車位使用效果評估辦法。4個(ge) 地鐵站點的P+R停車場車位利用率提升至70%以上。部分遠郊區外埠車輛已補繳欠費362萬(wan) 元,實施行政處罰3267起。
困難群眾(zhong) 救助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方麵,北京市民政局在本市民政資金統發監管信息平台增加預警功能,實現係統自動比對。相關(guan) 區停止發放不符合救助條件人員的救助待遇,追回資金33.87萬(wan) 元。
個(ge) 別單位全麵梳理現有的土地、房屋出租合同,全麵清查後上交北京市財政出租收入6812.71萬(wan) 元
在北京市屬國有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管理審計方麵,3家企業(ye) 采取措施積極催收逾期出借資金,已收到執行款1.02億(yi) 元。2家企業(ye) 6個(ge) 未能開工建設的京外項目都在積極落實相關(guan) 手續,項目已經取得了進展。1家企業(ye) 對少計的資產(chan) 和所有者權益進行了賬務調整;5家企業(ye) 針對少計或多計的收入成本,共調賬處理7.47億(yi) 元。
行政事業(ye) 單位資產(chan) 管理審計方麵,北京市財政局嚴(yan) 控新購資產(chan) ,對需新增資產(chan) 的,從(cong) “公物倉(cang) ”資產(chan) 中優(you) 先調劑使用。個(ge) 別單位全麵梳理現有的土地、房屋出租合同,全麵清查後上交北京市財政出租收入6812.71萬(wan) 元。14家單位對符合固定資產(chan) 入賬條件的資產(chan) 等都已補記入賬,涉及4369.66平方米房產(chan) 和6242.1萬(wan) 元設備、軟件等資產(chan) 。
自然資源資產(chan) 管理審計方麵,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聯合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等部門印發了《北京市儲(chu) 備開發及棚改等土地開發類項目成本管理細則》,指導各區建立區級成本審核機製。針對森林綠化資源監管不到位、造林和養(yang) 護麵積不實的問題,相關(guan) 區已補種造林麵積389.18畝(mu) ,且已將多申領的280.94萬(wan) 元養(yang) 護資金、土地流轉費等退回財政。市水務局成立水資源欠費催繳專(zhuan) 班,製定分類催繳方案,目前已完成4.61億(yi) 元的欠費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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