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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委武漢新港工作委員會原書記張林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2-11-25 09:39: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1月24日消息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武漢市委武漢新港工作委員會(hui) 原書(shu) 記、武漢新港管理委員會(hui) 原主任張林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林背棄初心使命,喪(sang) 失黨(dang) 性原則,對黨(dang) 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為(wei) 官不廉,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wei) 親(qin) 屬謀取巨額利益;貪欲膨脹,大搞權力尋租和土地腐敗,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wei) 他人在用地審批、規劃調整等方麵謀利,並索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林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張林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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