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別忘記核對社保對賬單
4月1日起,參保人員可獲取2022年度社保對賬單。對賬單主要以電子版的形式發放,需要參保人員主動去查詢、打印。很多人忽略了社保對賬單的重要性,從(cong) 來沒核對過自己的社保繳費信息。
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提醒參保人員,用人單位是否為(wei) 自己按時、足額繳納了社保費用,將直接影響自己的各項社保待遇,例如醫保能否報銷、退休後的養(yang) 老金水平高低……一定要及時查詢、核對社保對賬單。
社保對賬單上詳細列舉(ju) 了參保人上一年度各月的繳費工資,參加養(yang) 老、醫療、失業(ye) 、工傷(shang) 和生育五項社會(hui) 保險的繳費基數,單位和個(ge) 人繳費的金額,以及養(yang) 老賬戶金額信息。
表格最左邊的一列“申報的月繳費工資”非常重要。大多數參保人員是按照自己上一年度的月均實際收入為(wei) 基數來繳納社保費用的。一些用人單位為(wei) 了達到減少成本的目的,會(hui) 故意將職工的收入低報,導致職工退休後的社保待遇降低,也就是業(ye) 內(nei) 俗稱的“低繳”,所以參保人員需要重點核對這個(ge) “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和自己實際的工資水平是否一致。其次,還要算清養(yang) 老、失業(ye) 、工傷(shang) 、醫療、生育五個(ge) 項目的繳費數額是否正確。每項社保都有相應的繳費比例,用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即可算出金額。
如參保人對相關(guan) 內(nei) 容有異議,經所在單位確認,可在2023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核對、修改相關(guan) 信息,或按有關(guan) 政策規定和要求補繳。如參保人與(yu) 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有爭(zheng) 議,參保人需及時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投訴、舉(ju) 報。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北京市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hui) 保險費政策,緩繳單位可申請將緩繳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三項社保費的還款期限延長至2023年底,醫療保險費最遲應於(yu) 2023年2月23日前結清。如參保人所在單位申請了社保緩繳,社保對賬單上的單位繳費部分可能顯示為(wei) 空。參保人員無需擔心。2023年用人單位繳納緩繳社保費的情況,將在下一年度社保對賬單工作中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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