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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朱洪山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3-04-13 09:0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4月12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退役軍(jun) 人事務廳原黨(dang) 組成員、副廳長朱洪山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洪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麵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洪山身為(wei) 長期在公安係統擔任重要職務的黨(dang) 員領導幹部,本應廉潔奉公、恪盡職守,但其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擅權妄為(wei) 、公權私用,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麵大搞權力變現,大肆收錢斂財。朱洪山的行為(wei) 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朱洪山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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