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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王碩平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3-05-05 09:04: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5月4日消息 據廣東(dong) 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dong) 省委批準,廣東(dong) 省紀委監委對廣東(dong) 省農(nong) 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dang) 委書(shu) 記、理事長王碩平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碩平理想信念喪(sang) 失,政治意識淡漠,對黨(dang) 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禮品,違規接受打高爾夫球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方麵違規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生活腐化墮落,道德品行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紀法底線失守,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在貸款審批、企業(ye) 經營等方麵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碩平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廣東(dong) 省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廣東(dong) 省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王碩平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廣東(dong) 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王碩平簡曆

  王碩平,男,漢族,1960年1月出生,四川井研人,研究生學曆,1976年4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

  曆任廣東(dong) 省農(nong) 村信用社聯合社黨(dang) 委委員、副主任,黨(dang) 委副書(shu) 記、副理事長、主任,黨(dang) 委書(shu) 記、理事長;廣東(dong) 省人大農(nong) 村農(nong) 業(ye) 委員會(hui) 副主任委員。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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