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新聞

北京曝光3起典型事故案例

發布時間:2023-05-25 08:48:00來源: 北京青年報

  農(nong) 事用火不當引發火情、作業(ye) 人員沒按步驟作業(ye) 導致燃爆事故、三輪車電池室內(nei) 充電引發火災……昨日(24日),北京大排查大整治曝光了3起典型事故案例。

  “5·14”平穀區火情

  5月14日12時54分,平穀區金海湖鎮靠山集村東(dong) 南側(ce) 田地(山腳下果樹台地)發生火情。平穀區消防救援支隊派出30人、消防車8輛,信息化保障分隊派出4人、無人機3架,金海湖鎮森林防滅火中隊13人,共計47人參與(yu) 處置。當日13時24分,明火被撲滅,過火麵積10平方米,無人員傷(shang) 亡。

  經調查,起火原因初步確定為(wei) 農(nong) 事用火引發。據悉,目前相關(guan) 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guan) 控製,將依據調查結果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相關(guan) 部門將對涉及責任崗位的網格員、管護員及組長作出處罰。

  應急部門提醒,要嚴(yan) 格遵守森林防火有關(guan) 規定,嚴(yan) 禁在林區吸煙、燒荒、燒紙、燎地邊、燃放煙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燈等一切野外用火,防止跑火進山入林。

  潤亞(ya) 環宇“7·20”安全事故

  2022年7月20日,朝陽區某小區廚房內(nei) ,潤亞(ya) 環宇公司組織3名工人進行小區中、低壓線技改工程後續倒改工作。3名工人在未進行吹掃舊管道餘(yu) 氣步驟情況下,切割、拆除了舊燃氣管道,導致管道內(nei) 殘餘(yu) 氣體(ti) 在室內(nei) 擴散,遇到室內(nei) 能量源,發生爆燃事故,造成3名工人及房主不同程度受傷(shang) 。

  事故發生後,朝陽區應急局給予潤亞(ya) 環宇公司總經理趙某3.28萬(wan)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潤亞(ya) 環宇公司40萬(wan)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泰德市政公司總經理石某4.8萬(wan)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泰德市政公司35萬(wan)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此外,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則扣減櫻花園服務中心責任人張某績效0.8萬(wan) 元;扣減維修工孫某績效0.5萬(wan) 元。

  西城區電池充電自燃事故

  5月10日11時許,北京市西城區佳慧雅園居民將電動三輪車電池帶回室內(nei) 並放於(yu) 客廳充電。15時許,充電結束並拔掉電源。17時許,居民聽到電池發出異響。18時許,電池冒煙起火。居民用滅火毯進行覆蓋滅火的同時,與(yu) 家人一起接水澆濕。物業(ye) 到場後利用樓道內(nei) 設置的消火栓將火撲滅。火災造成電動三輪車電池燒毀,客廳內(nei) 書(shu) 架及書(shu) 籍等雜物不同程度燒損,無人員傷(shang) 亡。

  據了解,事故直接原因為(wei) 電動三輪車電池內(nei) 部故障所致。間接原因則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識不強,將電動三輪車電池拿到室內(nei) 進行充電,同時,該居民使用的電池非原裝配件。

  實驗表明,電動自行車電池起火產(chan) 生的高溫毒氣比明火更為(wei) 致命。應急部門提醒,要合理安排充電時間時長。應盡量在白天充電,一般在8至10小時內(nei) 可完成充電。勿在住宅內(nei) (含樓內(nei) 、室內(nei) )充電,勿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責編:郭爽)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