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男童被狗咬傷身亡,狗主人、醫院、物業、疫苗廠商該誰擔責?
現代社會(hui) 養(yang) 狗的人越來越多,狗傷(shang) 人事件也層出不窮。安徽某地6歲的男童昊昊,在自家小區玩耍時被突然竄出來的狗咬傷(shang) 了麵頰。昊昊被立即送醫救治,之後又打了疫苗,可還是不幸離世。悲劇發生了,狗主人、醫院、物業(ye) 公司、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到底應該誰來擔責?
近日,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司鑒院)法醫病理室主任法醫師張建華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回憶起多年前辦理的這起案件。
得知孩子被狗咬後,昊昊的父母立即將孩子送往當地A醫院救治。當晚,昊昊接受了眼瞼重建成形和右眼瞼裂傷(shang) 縫合手術,但由於(yu) 醫院沒有狂犬疫苗,昊昊次日在另一家醫院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狂犬病疫苗。本以為(wei) 無大礙了,可昊昊出院後便出現了嚴(yan) 重的發熱、嗜睡等類似狂犬病症狀,之後昊昊再次被送到醫院。經南京兒(er) 童醫院與(yu) 南京二院聯合診斷,昊昊被確診為(wei) 狂犬病,經搶救無效死亡。
昊昊的父母隨後將養(yang) 狗人、初次就診的A醫院和物業(ye) 公司等多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賠償(chang) 各項損失80萬(wan) 元。
由於(yu) 涉及多方被告,對混合過錯責任的判定是個(ge) 難題。法院委托司鑒院就此案是否涉及醫療過錯作出司法鑒定。
張建華有20多年的從(cong) 業(ye) 經曆,盡管經手案件眾(zhong) 多,但他對此案依然記憶猶新。“當時此案社會(hui) 影響很大,受害者畢竟才6歲,加上當時國內(nei) 曝出了疫苗造假事件,盡管此案已經排除假疫苗的可能,但一些人依然推波助瀾,質疑接種的疫苗有問題。”張建華說。
為(wei) 慎重起見,張建華對案情進行了仔細研究,並邀請院外專(zhuan) 家一起審查,後正式受理了該案委托。
本次鑒定的事由是針對初次接診的A醫院進行醫療損害鑒定。“昊昊的臨(lin) 床症狀非常典型,就是狂犬病,恐水、怕風、發熱、嗜睡……因此本案昊昊的死亡原因是明確的,雖然死後未進行屍體(ti) 解剖,但並不影響醫療損害鑒定。”張建華說。
那麽(me) ,A醫院的醫療行為(wei) 到底是否存在過錯,以及其過錯是否與(yu) 昊昊的死亡存在因果關(guan) 係呢?張建華拿出一份資料告訴記者,狂犬病的預防治療有其基本的處置規範,患者被咬傷(shang) 後,要進行徹底的創口清洗,然後及時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病疫苗,所有這些程序和時間節點都有嚴(yan) 格要求。而法醫需要搞明白的是,A醫院是否嚴(yan) 格按照這些規範對昊昊進行了治療。
鑒定過程中,張建華邀請了上海地區傳(chuan) 染病防治醫院的兩(liang) 名專(zhuan) 家進行會(hui) 診,分析了A醫院的治療行為(wei) 。
“我們(men) 發現,這家醫院在治療上存在四方麵問題。”張建華說,這四方麵問題恰恰是法院判定A醫院責任的關(guan) 鍵依據,也是他與(yu) 專(zhuan) 家會(hui) 診討論近1個(ge) 月的結果。
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傷(shang) 者被狗咬傷(shang) 之後,需要用20%的肥皂水或其他弱堿性清潔劑,以及一定壓力的流動清水衝(chong) 洗15分鍾以上。但根據A醫院的病史記錄,昊昊在當天下午送醫後,A醫院隻是對傷(shang) 口進行了消毒與(yu) 縫合。“孩子的創口在麵頰部,醫生可能認為(wei) 不方便衝(chong) 洗。”張建華說。
傷(shang) 口衝(chong) 洗過後,應該用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在傷(shang) 口周圍進行局部浸潤注射,使抗體(ti) 浸潤到組織中,以中和病毒,然後等待兩(liang) 個(ge) 小時後再縫合包紮。而當時,A醫院並沒有狂犬疫苗,醫生直接對傷(shang) 口進行了縫合,也未告知家長及時轉院,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狂犬病一旦染病,死亡率是100%,所以剛被咬的時候一定要及時注射疫苗。”
“院方並沒有將狂犬病的發病風險告知向昊昊家長,結果家長第二天才帶孩子去打疫苗。同時由於(yu) 麵部傷(shang) 口離大腦近,加快了昊昊病情的發作。”張建華說,很多人雖然知道被狗咬了要打疫苗,但卻很少有人知道打疫苗有多緊迫。
此外,張建華在仔細研究了A醫院的病曆後發現,其病曆存在書(shu) 寫(xie) 不規範的問題。“雖然這隻是小問題,但對於(yu) 法醫來講,這樣的細枝末節不能被忽視。”
最終,根據專(zhuan) 家會(hui) 診結果,法醫病理室得出鑒定意見:該醫院對昊昊的醫療行為(wei) 不符合《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辦法》,增加了昊昊狂犬病毒感染及發病的風險,與(yu) 昊昊死亡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guan) 係,建議判定其過錯行為(wei) 在死因構成中占比為(wei) 45%至55%。
隨後,張建華向法院遞交了鑒定意見書(shu) 。法庭上,雖然A醫院方找了傳(chuan) 染科醫生作為(wei) 專(zhuan) 家證人,但麵對司鑒院出具的鑒定報告,對方還是無從(cong) 辯解。“我們(men) 都是嚴(yan) 格按照傳(chuan) 染病的防治規範做的鑒定,每一個(ge) 結論都有可靠支撐,經得起推敲。”張建華說。
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jue) ,采納了司鑒院的鑒定意見,判定養(yang) 狗人、物業(ye) 公司、A醫院按照35%、20%、45%的責任賠償(chang) 原告78萬(wan) 餘(yu) 元。一審後,幾名被告不服,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jue)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建華呼籲:“對於(yu) 狗咬傷(shang) 處置必須及時、規範,狂犬疫苗接種越早越好,否則後果和風險難以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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