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碩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央廣網北京7月10日消息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日前,廣東(dong) 省人大農(nong) 村農(nong) 業(ye) 委員會(hui) 原副主任委員王碩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dong) 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雲(yun) 浮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雲(yun) 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guan) 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碩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雲(yun) 浮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碩平利用擔任廣東(dong) 省農(nong) 村信用社聯合社黨(dang) 委委員、副主任、黨(dang) 委副書(shu) 記、副理事長、主任、黨(dang) 委書(shu) 記、理事長,廣東(dong) 省人大農(nong) 村農(nong) 業(ye) 委員會(hui) 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wei) 他人在業(ye) 務承攬、貸款審批、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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