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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銀行國際金融部原巡視員劉燕忠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3-09-25 09:16: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9月20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紀檢監察組、遼寧省本溪市監委對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國際金融部原巡視員劉燕忠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燕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未按規定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公款報銷私人費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從(cong) 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購買(mai) 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ti) 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短期融資券發行、分銷等方麵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燕忠嚴(yan) 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有企業(ye) 領導人員廉潔從(cong) 業(ye) 若幹規定》等有關(guan) 規定,經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黨(dang) 委研究,決(jue) 定給予劉燕忠開除黨(dang) 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jue) 定給予劉燕忠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遼寧省本溪市監委研究,決(jue) 定將劉燕忠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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