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11月30日前處置完成全市城鎮住宅漏雨問題
央廣網北京11月1日消息(記者門庭婷)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網站消息,為(wei) 及時處理北京市城鎮住宅漏雨問題,保障住宅使用安全,北京市住建委決(jue) 定在全市範圍內(nei) 開展城鎮住宅漏雨專(zhuan) 項治理工作並發布《北京市城鎮住宅漏雨專(zhuan) 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求在11月30日前處置完成城鎮住宅漏雨問題。
《實施方案》指出,今年北京市降雨量大,群眾(zhong) 對住宅漏雨問題反映強烈,為(wei) 解決(jue) 好老百姓的急難愁盼問題,根據市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決(jue) 定在全市範圍內(nei) 開展城鎮住宅漏雨專(zhuan) 項治理工作。本次治理工作主要針對本年度汛期強降雨後城鎮住宅屋麵、牆麵和外窗發生的漏雨問題,利用兩(liang) 個(ge) 月時間治理住宅漏雨,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確保在入冬下雪前城鎮住宅漏雨問題得到妥善處置。
《實施方案》明確,解決(jue) 房屋漏雨問題,需要建設單位、物業(ye) 服務企業(ye) 等多個(ge) 單位各自承擔相應責任。其中,建設單位要落實保修責任,對於(yu) 屬於(yu) 保修範圍的房屋應及時維修;物業(ye) 要按照物業(ye) 服務合同內(nei) 容,及時對漏雨部位進行維修。對於(yu) 超出合同維修範圍的,物業(ye) 應及時申請住宅專(zhuan) 項維修資金維修。
此外,《實施方案》提出,做好兜底救助工作。街道(鄉(xiang) 鎮)應承擔城鎮住宅應急維修責任,對城鎮住宅發生房屋漏雨需要應急維修、維修責任人暫時無力維修的,或者發生突發情況需要緊急維修的,街道(鄉(xiang) 鎮)應當組織相關(guan) 搶險隊伍進行應急維修,必要時可先行墊付維修費用,按照“先應急後追償(chang) ”原則做好應急維修工作;屬地民政部門應根據相關(guan) 政策對城鎮“困難戶、五保戶”的住宅維修工作進行確認,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住戶,其住宅漏雨維修費用由屬地政府協調解決(jue) 。
在具體(ti) 實施措施方麵,《實施方案》提出,12345熱線電話是市民反映漏雨問題的主要渠道。各區要組建住宅漏雨治理工作專(zhuan) 班,製定治理計劃,形成具體(ti) 治理措施,統籌推進本區住宅漏雨工作。同時,各區要建立抽查製度,對實施維修的項目進行定期抽查檢查,要求維修責任人加強過程管理,監督維修責任人組織合格專(zhuan) 業(ye) 隊伍入場維修,強化施工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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