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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發布時間:2023-11-14 08:46: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1月13日消息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政府原黨(dang) 組成員、副市長熊雪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熊雪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dang) 中央保持一致,搞“七個(ge) 有之”,拉幫結派,政績觀扭曲,搞形式主義(yi) 、虛報造假,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服務;對黨(dang) 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不正確履行職責;家風不正,對配偶不管不教;貪得無厭、腐化墮落,與(yu) 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將公權力異化為(wei) 謀取個(ge) 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獲批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熊雪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jue) 定給予熊雪開除黨(dang) 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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