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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評】以汙染大氣為由禁止私熏臘肉 談何“尊重傳統、方便市民”?

發布時間:2023-11-24 15:12:00來源: 央廣網

  禁止私自熏製臘製品?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縣、南江縣發布通告稱,城區禁止私自熏製臘製品,熏製臘肉、臘腸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製點。對此,當地官方回應稱,出台該規定是為(wei) 了應對大氣汙染防治。

  煙熏臘肉流行於(yu) 我國川渝等地區,是一種地道的傳(chuan) 統佳肴,曆史悠久,綿延至今。在製作過程中,煙熏是不可或缺的一道工藝。一來,這樣的製作方式是否會(hui) 造成大氣汙染,不可輕易下結論,起碼應由獨立的專(zhuan) 業(ye) 機構測定。如果僅(jin) 由某個(ge) 部門輕率地作出認定,既不科學也有失嚴(yan) 謹。二來,為(wei) 應對大氣汙染防治,就將私熏臘肉一禁了之,有懶政之嫌。如果說私自熏製臘製品汙染環境,那麽(me) 集中熏製就不汙染環境了?倘若煙熏工藝有改進空間,相關(guan) 部門應與(yu) 群眾(zhong) 一道想方設法改進工藝,提高技術水平,降低煙氣繚繞,而非生硬禁止。

  值得關(guan) 注的是,有報道稱,某地相關(guan) 部門要求群眾(zhong) 集中熏製,選定的兩(liang) 個(ge) 熏製點都很可疑。其中一個(ge) 熏製點注明,僅(jin) 熏製“限於(yu) 在該公司購買(mai) 的肉製品”。而另一個(ge) 熏製點則是新修建的,內(nei) 部設施仍在完善中,“預計月底才能開始熏”。在這種情況下,急匆匆地讓群眾(zhong) 到集中熏製點熏製臘肉,既不合理,也不合情。再說,所謂的“凡未在指定地點熏製醃臘製品的行為(wei) ,拒不改正者,將處以500至2000元罰款”,是否合規、合法?罰款,牽涉千家萬(wan) 戶切身利益,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一分錢都不能罰。集中熏製點本就備受詬病,不到集中熏製點熏製還會(hui) 被罰款,隻會(hui) 讓群眾(zhong) 左右為(wei) 難。

  還有一個(ge) 細節是,相關(guan) 通告指出,禁止私自熏製臘製品,讓群眾(zhong) 到集中熏製點熏製,是為(wei) 了“尊重傳(chuan) 統、方便市民,同時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熏製安全”。這些說辭經不起推敲,如果真尊重傳(chuan) 統就不會(hui) 逼迫群眾(zhong) 到集中熏製點熏製,如果真方便市民就不能“一刀切”。

  一言以蔽之,以環保為(wei) 由禁止熏肉、違者要罰,難以令人信服。對於(yu) 這些涉及地方習(xi) 俗和人們(men) 日常生活的活動,不可粗暴改造。即便要改造,也要切合實際,注意方式、注重民意,否則隻會(hui) 激化矛盾。防治大氣汙染不是理由,製定合理可行的政策,讓群眾(zhong) 真正感受到便利實惠,才是社會(hui) 治理的關(guan) 鍵。(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秦川)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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