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新聞

中國銀行業協會原副秘書長郭三野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3-11-30 09:0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1月29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大興(xing) 區監委對中國銀行業(ye) 協會(hui) 原副秘書(shu) 長郭三野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郭三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業(ye) 務合作方的旅遊安排,收受下屬、業(ye) 務合作方禮品、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招聘考試、人員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cong) 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有關(guan) 考試、教育培訓等方麵為(wei) 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郭三野身為(wei) 社團組織黨(dang) 員領導幹部,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律規矩意識,靠考試吃考試,靠培訓吃培訓,嚴(yan) 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且絕大部分受賄事實發生在黨(dang) 的十八大、十九大後,甚至在黨(dang) 的二十大後依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dang) 委研究,決(jue) 定給予郭三野開除黨(dang) 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jue) 定給予郭三野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北京市大興(xing) 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編:郭爽)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