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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額回購頻現 業內人士:向市場傳遞低估值信號

發布時間:2023-12-18 14:45:00來源: 中國證券報

  臨(lin) 近年末,上市公司回購熱情不減。以恒逸石化為(wei) 代表的部分上市公司計劃回購金額上限達到10億(yi) 元。

  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在發布回購方案後不久,就實施了回購。

  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大規模回購,向市場傳(chuan) 遞低估值信號,能夠增強投資者信心,促進股票價(jia) 格的合理回歸。

  發布回購方案

  恒逸石化日前披露關(guan) 於(yu) 以集中競價(jia) 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本次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於(yu) 5億(yi) 元,不超過10億(yi) 元。本次回購股份的價(jia) 格不超過10元/股。回購期限自董事會(hui) 審議通過本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ge) 月。擬將回購股份用於(yu)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除了發布正式回購方案外,部分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長也提議回購公司股份。

  伊戈爾12月17日晚發布關(guan) 於(yu) 收到實際控製人、董事長提議公司回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12月15日,公司收到實際控製人、董事長肖俊承《關(guan) 於(yu) 提議伊戈爾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份的函》,基於(yu) 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jia) 值的認可,為(wei) 有效增強投資者信心,公司實際控製人、董事長肖俊承提議公司通過集中競價(jia) 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票,並在未來適宜時機將回購股份用於(yu) 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以進一步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製,充分調動核心骨幹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公司長期經營目標及股東(dong) 利益的實現,從(cong) 而提升公司整體(ti) 價(jia) 值。回購資金總額為(wei) 6000萬(wan) 元至1.2億(yi) 元。

  從(cong) 回購目的看,回購用於(yu) 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占比較高。有的上市公司在回購方案中提到,回購將用於(yu) 2024年度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計劃。

  通達股份12月15日晚間公告,公司於(yu) 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並用於(yu)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在此期間公司的營業(ye) 收入產(chan) 生了顯著增長,有效的健全了公司的長效激勵機製,調動了公司核心骨幹及優(you) 秀員工的積極性,對公司長遠發展實現了良好的助益。2024年度公司擬繼續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jia) 交易方式或中國證監會(hui) 認可的其他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並用於(yu)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擬使用自有資金不低於(yu) 1000萬(wan) 元(含)且不超過2000萬(wan) 元,以集中競價(jia) 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積極實施回購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在發布回購方案後不久,就實施了回購。

  天源環保12月17日晚發布關(guan) 於(yu) 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顯示,12月14日,公司首次實施了回購股份,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係統以集中競價(jia) 交易方式首次回購股份9萬(wan) 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0.02%,最高成交價(jia) 為(wei) 11.47元/股,最低成交價(jia) 為(wei) 11.43元/股,成交總金額為(wei) 103.07萬(wan) 元(不含交易費用)。

  天源環保於(yu) 12月11日晚披露關(guan) 於(yu) 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顯示,本次用於(yu) 回購的資金總額為(wei) 不低於(yu) 5000萬(wan) 元且不超過1億(yi) 元(均含本數)。基於(yu) 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為(wei) 有效維護廣大股東(dong) 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並進一步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製,促進公司長期穩健發展,經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部分股份。

  另以皖新傳(chuan) 媒為(wei) 例,12月15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係統以集中競價(jia) 交易方式首次回購股份36.51萬(wan) 股,回購成交的最高價(jia) 為(wei) 8.22元/股、最低價(jia) 為(wei) 7.97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wei) 296.22萬(wan) 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yong) 金等交易費用)。

  皖新傳(chuan) 媒12月5日的公告顯示,公司擬用不低於(yu) 人民幣2億(yi) 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4億(yi) 元(含)自有資金,以不高於(yu) 8.5元/股的價(jia) 格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股份用於(yu) 注銷減少公司注冊(ce) 資本。

  優(you) 化股份回購配套規則

  近日,為(wei) 進一步鼓勵上市公司依法回購社會(hui) 公眾(zhong) 股,維護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

  從(cong) 主要修訂內(nei) 容來看,一方麵放寬回購的相關(guan) 條件和限製,充分發揮股份回購回報投資者和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的關(guan) 鍵作用;另一方麵吸納前期已實踐成熟的指導意見,完善股份回購與(yu) 其他事項的係統性銜接。

  放寬回購相關(guan) 條件和限製方麵,將“連續二十個(ge) 交易日內(nei) 公司股票收盤價(jia) 跌幅累計達到百分之三十”修改為(wei) “連續二十個(ge) 交易日內(nei) 公司股票收盤價(jia) 跌幅累計達到百分之二十”;同時,將上市滿一年才能實施回購的條件調整為(wei) “上市已滿六個(ge) 月”,並刪除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業(ye) 績預告、業(ye) 績快報公告等的窗口期限製。完善機製安排方麵,鼓勵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其他治理文件中完善股份回購機製,明確股份回購的觸發條件、回購流程等具體(ti) 安排;要求觸及維護公司價(jia) 值及股東(dong) 權益的情形時充分發揮董事會(hui) 作用,推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股份回購與(yu) 其他事項的係統性銜接方麵,進一步明確不得同時實施股份回購和股份發行行為(wei) 的具體(ti) 時間區間;根據獨立董事改革最新要求,取消獨立董事就回購股份事項發表意見的強製要求和相關(guan) 信息披露義(yi) 務。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在中國證監會(hui) 的指導下,切實做好回購規則的落地執行,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加大回購力度,主動擔當維護市場平穩,持續穩定回報投資者,營造投融資良性互動的市場環境。

  深交所表示,接下來,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和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精神,在中國證監會(hui) 統一領導下,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紮實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重點任務,持續完善基礎製度建設,著力提升資本市場樞紐功能,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提振市場信心,更好服務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yu) 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表示,上市公司大規模回購,向市場傳(chuan) 遞低估值信號,能夠增強投資者信心,促進股票價(jia) 格的合理回歸。滬深交易所優(you) 化股份回購配套規則,有利於(yu) 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相關(guan) 上市公司回購積極性有望進一步提高。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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