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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鬧”後航班取消,乘客損失誰來擔?

發布時間:2024-01-08 14:15:00來源: 法治日報

  ● 如果因違法行為(wei) 人的“機鬧”導致航班延誤或者取消,進而導致航空公司對乘客承擔了相應的民事責任,尤其是涉及賠償(chang) 或者補償(chang) ,則航空公司有權向違法行為(wei) 人追償(chang)

  ● 如果“機鬧”行為(wei) 嚴(yan) 重威脅飛機安全,造成嚴(yan) 重後果,可能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傷(shang) 害罪等,需承擔刑事責任

  ● 有關(guan) 部門及航空公司自身應該製定嚴(yan) 厲的處罰措施,對於(yu) 違規行為(wei) 要及時處理,形成有效的震懾。政府和航空安全監管機構應該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對於(yu) 違法者要及時處理,確保航空安全。同時,設立舉(ju) 報渠道,鼓勵公眾(zhong) 積極參與(yu) 監督,發現違規行為(wei) 及時報告

  近日,“男子想免費升艙大鬧致航班取消300人改簽”的話題衝(chong) 上微博熱搜。在網友發布的一則視頻中,多名機組成員圍著一名男子進行勸說,但該男子情緒頗為(wei) 激動,其間與(yu) 多位機上乘客發生口頭衝(chong) 突。最終,該航班被取消。

  航空公司隨後回應稱,該航班係天氣原因取消,天氣原因為(wei) 不可抗力因素,所以不提供相關(guan) 補償(chang) 。1月5日,首都機場公安發布通報稱,2023年12月30日23時41分,大興(xing) 機場某出港航班上,一行三名乘客因座位問題與(yu) 航班機組發生糾紛。經調查,董某、趙某的行為(wei) 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擾亂(luan) 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違法行為(wei) ,依法對董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對趙某作出行政罰款處罰。

  事件曝出後,不少網友在譴責“機鬧”行為(wei) 的同時,也提出了質疑:航班最終因天氣原因取消,乘客隻能改簽而無任何賠償(chang) ,然而糾紛持續時間兩(liang) 個(ge) 多小時,是否因糾紛未能及時處置而導致航班錯過適飛時間?乘客的損失是否應由“機鬧”人員或航空公司承擔?

  帶著這些問題,《法治日報》記者采訪了相關(guan) 專(zhuan) 家。

  晚點航班遇“機鬧”

  大量乘客權益受損

  結合公開信息,2023年12月30日18時及21時,北京飛往四川成都的兩(liang) 個(ge) 航班延誤,乘客被統一安排乘坐MU6797次航班。

  據媒體(ti) 報道,有當時在機上的乘客回憶說,在23時左右乘客登機後,頭等艙一名男子與(yu) 機組人員發生爭(zheng) 執,其隻買(mai) 了自己和兒(er) 童乘客的頭等艙機票,保姆在經濟艙,男子以保姆要照顧小孩為(wei) 由,要求讓保姆也來頭等艙,讓其保姆懷抱兒(er) 童占座,並提出讓空姐全程幫他帶孩子等訴求。男子被拒絕之後進行“機鬧”,與(yu) 空乘、空保甚至周圍乘客發生言語衝(chong) 突,並拒不糾正錯誤言行。

  雙方一直僵持不下,直到次日淩晨1時30分許,涉事男子一家被警方帶走。“隨後,機上廣播說因為(wei) 成都雙流機場天氣原因取消航班,建議乘客下機。”該乘客回憶說。

  航班取消後,當天東(dong) 航為(wei) 受影響乘客提供了安排食宿、交通補貼、專(zhuan) 設櫃台退改簽、次日航班補班等服務保障,盡量減少乘客受到的負麵影響。12月31日,東(dong) 航為(wei) 乘客安排了補班航班MU679S,10時43分起飛,13時6分抵達成都天府機場。

  事情發生幾日後,有網友在社交平台上發布了糾紛發生時的一段視頻,直言“將近300個(ge) 乘客為(wei) 他的無賴行為(wei) 買(mai) 單”,該事件隨即引發熱議。

  有聲音認為(wei) ,雖然最後航班是因天氣原因取消,但原定於(yu) 23時起飛的飛機,在兩(liang) 個(ge) 多小時的糾紛過程中,很可能因糾紛導致錯過了適飛時間。對於(yu) 機上乘客的損失,鬧事男子必須擔責。同時,機組成員未能及時製止平息糾紛,是否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航空法律事務部主任陳棟分析認為(wei) ,此次事件的實際情況,需要依據現場證據、機組人員和其他乘客的證言以及可能的視頻錄像等資料進行綜合評估。相關(guan) 民航部門會(hui) 根據調查情況和證據,按照既有的規章製度作出判斷。

  陳棟說,結合現有公開信息來看,據警方通報,該男子的行為(wei) 顯然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構成擾亂(luan) 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違法行為(wei) 。這種行為(wei) 不僅(jin) 對航空公司的正常運行造成了影響,也對其他乘客的權益造成了侵犯。

  “機組人員對涉事男子的態度和處理也引起了一些爭(zheng) 議。”陳棟說,航空公司以天氣原因為(wei) 由最終取消航班,而未能對男子的行為(wei) 進行快速、有效的製止,實現繼續起飛,從(cong) 而保障其他乘客的權益。此次事件反映出了航空公司在此類問題上麵臨(lin) 新的合規挑戰。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教授許淩潔告訴記者,如果該航班因為(wei) 天氣原因被取消,航空公司依法履行了對不正常航班乘客權益的保障,則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如果因違法行為(wei) 人的“機鬧”導致航班延誤或者取消,進而導致航空公司對乘客承擔了相應的民事責任,尤其是涉及賠償(chang) 或者補償(chang) ,則航空公司有權向違法行為(wei) 人追償(chang) ;因為(wei) 違法行為(wei) 人導致航空公司損失的,航空公司有權提出民事賠償(chang) ;如果因“機鬧”行為(wei) 導致後續航班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有可能承擔責任,違法行為(wei) 人也應承擔責任。

  處理方式引發爭(zheng) 議

  航班取消根源何在

  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規定,對擾亂(luan) 航空器內(nei) 秩序或妨礙機組成員履行職責,且不聽勸阻的,機組成員應當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飛前、降落後要求其離機。

  據許淩潔介紹,作為(wei) 民航領域基本法的民用航空法規定了“飛行中,對於(yu) 任何破壞民用航空器、擾亂(luan) 民用航空器內(nei) 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載人員或者財產(chan) 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wei)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機長有權采取必要的適當措施”。

  《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規定,機長在履行飛行中安全保衛職責時,對擾亂(luan) 航空器內(nei) 秩序,妨礙機組成員履行職責,不聽勸阻的,可以要求機組成員對行為(wei) 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飛前、降落後要求其離機。“因此,機長有權令擾亂(luan) 人離機,如果不離機,可通知地麵機場公安機關(guan) 處理。”許淩潔說。

  按照爆料,在這次事件中,糾紛時間一直持續了兩(liang) 個(ge) 多小時,其間該男子一度也與(yu) 機上其他乘客發生了爭(zheng) 執。這引得不少網友質疑:機組成員讓糾紛長時間僵持不決(jue) ,是否存在失職?

  “在此次事件中,糾紛持續兩(liang) 個(ge) 多小時且伴隨著與(yu) 其他乘客的爭(zheng) 執,理論上機組成員有權並且有責任采取措施解決(jue) 問題,以便航班能夠按計劃起飛。如果情況無法通過勸說解決(jue) ,機組成員應該考慮其他手段,包括請求安全人員介入或要求問題乘客離機。”陳棟說,關(guan) 於(yu) 機組成員是否存在失職的問題,需要對具體(ti) 的事件詳情有更多的了解。

  陳棟說,通常情況下,機組成員會(hui) 在這類情況下盡最大努力保障飛行安全、順利執行航班任務並且遵守適用的規定。如果確實存在錯誤的判斷或者處理不當的情況,航空公司會(hui) 進行內(nei) 部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采取相應的行動。如果機組成員沒有在允許的範圍內(nei) 及時、有效地采取措施,那麽(me) 可能會(hui) 被認為(wei) 是履職不力。而實際責任的判斷通常需要了解全麵的事件調查結果乃至司法審判的結論。

  “根據事件的描述,該男子在機上的糾紛確實造成了時間上的延誤。通常情況下,如果乘客的不當行為(wei) 直接導致了航班不能按時起飛,該乘客就應該對由此引發的延誤負責。”陳棟說。

  他進一步解釋道,如果這名男子的行為(wei) 沒有出現,航班可能在天氣改變之前已經起飛,從(cong) 而避免被取消。那麽(me) ,他的行為(wei) 可能會(hui) 被視為(wei) 間接導致了航班取消的一個(ge) 因素。這種情況下,如果其他乘客因此進行投訴,航空公司在處理投訴時需要考慮以下幾點:其一,航空公司方麵是否存在服務或應對機上事件不當的情況,從(cong) 而加劇了糾紛的影響和處理時間;其二,該男子的行為(wei) 和最後航班取消之間的因果關(guan) 係,是否可以實質連接;其三,如果最終確定該男子的行為(wei) 和航班取消之間存在直接關(guan) 係,那麽(me) 乘客的投訴可能會(hui) 促使航空公司追究該男子的責任。

  加大整治懲戒力度

  提升反應處置能力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機鬧”事件時有發生,公安機關(guan) 對鬧事者多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例如,2023年9月,一架從(cong) 雲(yun) 南昆明前往北京的航班上,所有乘客都登機後,兩(liang) 名乘客因調整椅背發生了爭(zheng) 吵,其中一名乘客還動了手,導致該航班延誤了93分鍾。經調查後,警方對前排乘客進行了批評教育,對後排乘客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陳棟介紹,對於(yu) “機鬧”行為(wei) ,即指在飛機上發生的搗亂(luan) 、暴力或其他影響公共秩序的行為(wei) ,目前中國的法律法規對此類行為(wei) 的處罰主要基於(yu) 治安管理處罰法來執行。除去治安處罰外,“機鬧”行為(wei) 還可能觸犯刑事或行政法律條款,麵臨(lin) 更為(wei) 嚴(yan) 厲的處罰。如果“機鬧”行為(wei) 嚴(yan) 重威脅飛機安全,造成嚴(yan) 重後果,可能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傷(shang) 害罪等,需承擔刑事責任。依據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等規定,對於(yu) 妨礙飛行安全和秩序的行為(wei) ,乘客可能會(hui) 被限製乘坐民航班機,並且可能被列入“黑名單”進行行業(ye) 禁入。

  陳棟說,根據航空公司的相關(guan) 規定,不遵守飛行規定和指令的乘客可能會(hui) 被拒載,即在未來一段時間內(nei) 無法購買(mai) 該航空公司的機票或者使用其服務。除了上述法律責任,“機鬧”者還可能需要對航空公司因此而產(chan) 生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chang) 責任,包括但不限於(yu) 額外的燃油費用、延誤的賠償(chang) 費用及其他相關(guan) 損失。

  在許淩潔看來,以“男子想免費升艙大鬧致航班取消”事件為(wei) 例,兩(liang) 個(ge) 違法行為(wei) 人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應是公安機關(guan) 在認定事實、情節和社會(hui) 危害程度後作出的相應處罰。治安處罰的法律後果加上媒體(ti) 正麵宣傳(chuan) 教育,加之公眾(zhong) 的口誅筆伐,這種影響力是持久的,對違法行為(wei) 人也是一種“處罰”,對公眾(zhong) 更是一種教育。

  此外,根據2018年出台的《關(guan) 於(yu) 在一定期限內(nei) 適當限製特定嚴(yan) 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於(yu) 嚴(yan) 重擾亂(luan) 客艙秩序、妨礙機組履行職責的行為(wei) ,可以將行為(wei) 人列入限製乘坐民用航空器嚴(yan) 重失信人名單,有效期一年。

  許淩潔說,治理“機鬧”應多管齊下,將“機鬧”人員納入嚴(yan) 重失信人名單予以限製其乘機是非常有效的一個(ge) 舉(ju) 措,一則從(cong) 源頭限製擾亂(luan) 者進入,能確保航空運輸的秩序;二則限製乘機的手段對違法行為(wei) 人而言,後果可能更為(wei) 嚴(yan) 重,有助於(yu) 促其反省悔過。《意見》出台後,2019年民航局發布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落實在一定期限內(nei) 適當限製特定嚴(yan) 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相關(guan) 要求的通知》強化實施,定期公布嚴(yan) 重失信人名單,社會(hui) 效果良好。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guan) 部門已經關(guan) 注並致力打擊“機鬧”行為(wei) 。

  2023年7月,民航局召開“依法整治機鬧行為(wei) 維護航空安全秩序”專(zhuan) 項行動動員部署會(hui) ,要求堅決(jue) 遏製“機鬧”多發態勢,加大整治和懲戒力度,依法從(cong) 嚴(yan) 從(cong) 快從(cong) 重打擊“機鬧”,引導乘客自覺文明乘機。此外,陝西、山東(dong) 等多地機場公安機關(guan) 曾開展“機鬧”事件應急處置訓練。

  陳棟認為(wei) ,治理“機鬧”行為(wei) 需要多方麵的努力,需要政府、航空公司、航空管理部門、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共同努力,形成有效的合力,確保航空安全和維護良好的乘機秩序。有關(guan) 部門及航空公司自身應該製定嚴(yan) 厲的處罰措施,對於(yu) 違規行為(wei) 要及時處理,形成有效的震懾。政府和航空安全監管機構應該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對於(yu) 違法者要及時處理,確保航空安全。同時,設立舉(ju) 報渠道,鼓勵公眾(zhong) 積極參與(yu) 監督,發現違規行為(wei) 及時報告。

  受訪專(zhuan) 家表示,在國外,一些國家對“機鬧”行為(wei) 有非常嚴(yan) 厲的處罰措施,一些經驗做法可以借鑒。比如美國航空管理部門對每起不循規乘客可提出高達3.7萬(wan) 美元的罰款;澳大利亞(ya) 航空公司對“機鬧”者禁止乘坐該公司航班的時限可長達5年。

  許淩潔建議,應加強民航知識和法律規範的普及和宣傳(chuan) 教育,讓更多乘客知曉乘機規則,自覺遵守以保障民航運輸的安全和秩序。同時,基於(yu) 良好道德觀及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引導,形成廣泛的社會(hui) 輿論,讓“機鬧”者付出比法律後果更加嚴(yan) 重的代價(jia) ,既懲戒違法人,更教育警示潛在違法人。民航方麵,應依照“依規處置、依法移交”的處置理念,提升“機鬧”處置能力,可以考慮進行專(zhuan) 項培訓,提高機組整體(ti) 反應、處置能力。

  □ 本報記者 孫天驕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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