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對光彩養老事業促進中心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民政部對光彩養(yang) 老事業(ye) 促進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經調查,光彩養(yang) 老事業(ye) 促進中心設立“光彩敬老服務誌願者總隊”“光彩健康養(yang) 老誌願者總隊”“光彩知青康養(yang) 工作委員會(hui) ”等多個(ge) 分支機構,違反了《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民政部決(jue) 定對光彩養(yang) 老事業(ye) 促進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按照《社會(hui) 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將其列入社會(hui) 組織活動異常名錄。(總台央視記者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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