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費未納入監管賬戶 培訓機構被警告
北京市海澱區一培訓學校120萬(wan) 元總收費未納入監管賬戶,被責令限期改正,並受到警告的行政處罰。記者了解到,這是全市首例此類案件。
中央明文規定,要強化培訓收費監管,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chu) 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在2023年度全市教育收費專(zhuan) 項檢查中發現,海澱區先行者學科培訓學校涉嫌存在相關(guan) 違法行為(wei) 。根據線索,海澱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2022年度招收學員的總收費73萬(wan) 餘(yu) 元和2023年度招收學員的總收費47萬(wan) 餘(yu) 元,均未納入教委指定的收費平台和資金監管賬戶。
執法人員了解到,當事人因不熟悉資金監管平台運行規則,導致部分學費未納入資金監管賬戶。最終做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當事人表示,將對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實施全額監管。
北京市海澱區一培訓學校120萬(wan) 元總收費未納入監管賬戶,被責令限期改正,並受到警告的行政處罰。記者了解到,這是全市首例此類案件。
中央明文規定,要強化培訓收費監管,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chu) 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在2023年度全市教育收費專(zhuan) 項檢查中發現,海澱區先行者學科培訓學校涉嫌存在相關(guan) 違法行為(wei) 。根據線索,海澱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2022年度招收學員的總收費73萬(wan) 餘(yu) 元和2023年度招收學員的總收費47萬(wan) 餘(yu) 元,均未納入教委指定的收費平台和資金監管賬戶。
執法人員了解到,當事人因不熟悉資金監管平台運行規則,導致部分學費未納入資金監管賬戶。最終做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當事人表示,將對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實施全額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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