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徐文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央廣網北京4月9日消息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dang) 組副書(shu) 記、副總經理徐文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guan) 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文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徐文榮,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guan) 起訴指控:被告人徐文榮利用擔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長兼國際勘探部總經理,中國石油集團東(dong) 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責任公司黨(dang) 委副書(shu) 記、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黨(dang) 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副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dang) 組副書(shu) 記、副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黨(dang) 組副書(shu) 記、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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