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民生

WWF就中國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提出建議 提升穿山甲保護等級

張倩 發布時間:2020-05-22 09:08:00來源: 中國環境報

  針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世界自然基金會(hui) (WWF)近日建議將中華穿山甲的保護級別從(cong) 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提升至一級,加強對穿山甲救助和其棲息地的保護,嚴(yan) 厲打擊穿山甲盜獵和非法經營利用的行為(wei) 並加大懲罰力度。還建議逐步取消老虎養(yang) 殖場,僅(jin) 允許國際認可的科學繁育場所,通過血統登記進行管理和有效監督,以確保虎及身體(ti) 部分不流向市場。

  WWF建議: 首先,完善立法宗旨。 建議應從(cong) “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維持生態係統健康和服務功能,實現“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進行立法,強調保護優(you) 先,尤其是對野生動物棲息地及其所屬生態係統的保護。建議適時考慮將法律名稱改為(wei) 《野生動物及棲息地保護法》,加強對於(yu) 未被列入自然保護地的重要棲息地保護。

  其次,擴大保護範圍。本著“普遍保護、限製利用、嚴(yan) 格監管”的原則,對於(yu) 瀕危物種、尚無成熟人工繁育技術、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野生動物食用及藥用開發,應嚴(yan) 格監管。WWF建議在目前的分級管理基礎上,實行更廣泛和清晰的分類分級管理,將國土範圍內(nei) 天然分布的所有陸生脊椎動物以及水生野生動物,都納入保護範圍,再按照國家一級、二級重點、地方重點和一般保護動物進行管理,取消現行的“三有動物”目錄。

  第三,嚴(yan) 苛製定利用標準。應該對用於(yu) 食用或藥用的人工繁育種群做比較清晰的界定,並實行嚴(yan) 苛標準。

  第四,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野保法》應對水生野生動物加大關(guan) 注。應該加強水生生物保護方麵的審批管理,確保水生野生動物行政許可工作規範、有序。

  第五,明確懲罰措施。 建議買(mai) 賣同罪,加大懲罰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同時細化執法規則。同時,鼓勵社會(hui) 參與(yu) 。

  “沒有哪一種文化或傳(chuan) 承,值得以一個(ge) 物種的滅絕為(wei) 代價(jia) 。”WWF 北京代表處副總幹事(項目)周非說,“我們(men) 想傳(chuan) 達的理念是,保護瀕危物種的野生種群,是為(wei) 了保護其生態價(jia) 值和生物多樣性。野生動物在生態係統中的價(jia) 值遠遠超過它們(men) 的肉、牙、骨、角或鱗片的價(jia) 值。”

(責編: 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