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著力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 三年行動安排11.87億元資金
為(wei) 提升生態環境監管體(ti) 係與(yu) 監管能力現代化,福建省委常委會(hui) 近日審議通過《福建省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方案》)。福建省將投入11.87億(yi) 元資金,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
根據《方案》,福建將推進五大任務:一是推進生態環境管理數字化智能化,完善、拓展、提升省生態雲(yun) 平台功能和應用,加強區塊鏈、人工智能新技術融合應用,實現監管流程信息化、監管決(jue) 策智能化、監管技術現代化。二是優(you) 化空氣、地表水自動監測網,根據國家要求和垂改後新的工作需要,拓展空氣自動監測網絡,加強大氣超級站、區域站、背景站、多功能子站空氣自動監測能力;完善地表水自動監測網絡,實施水質自動監測升級及更新工程。三是共建完善海洋生態環境監管體(ti) 係,以現有海洋監管資源為(wei) 基礎,與(yu) 海洋漁業(ye) 部門共同完善海洋自動監測網絡與(yu) “智慧海洋”平台,與(yu) 省內(nei) 科研院所共建共享監測船舶,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四是加強生態環境實驗室基礎能力,提升實驗室監測分析能力,完善監測實驗基礎條件,加強生態環境科研能力。五是提升綜合執法和應急能力,完善環境執法監督和網格化監管體(ti) 係,強化環境應急支撐保障,加強核與(yu) 輻射安全監管。
據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通過構建環境信息“一張圖”、監測監控“一張網”,福建將推動環境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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