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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神話背後的生意經 流量生意為何屢禁不止?

王維硯 發布時間:2020-06-23 09:20:00來源: 工人日報

  刷單灰產(chan) 盯上視頻直播,主播優(you) 化數據撐門麵

  直播帶貨“神話”背後的“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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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帶貨不斷上演銷售“神話”,網紅、明星、企業(ye) 大佬前赴後繼湧入直播間。然而,“看上去很美”的直播數據並不一定是主播的實力寫(xie) 照,還有可能是虛假流量正在肆意生長。

  “秒沒”的銷售速度、不斷飆升的銷售額,直播間裏不斷上演銷售“神話”,網紅、明星、企業(ye) 大佬紛紛湧入……直播帶貨已經成為(wei) 當下最為(wei) 活躍的一個(ge) 風口。

  在擁擠的直播帶貨賽道上,數據流量是衡量主播人氣的關(guan) 鍵指標。不過,“看上去很美”的數據並不一定是主播的實力寫(xie) 照,還有可能是虛假流量正在肆意生長。

  記者調查發現,屢禁不止的刷單“灰產(chan) ”早已盯上視頻直播平台。在這個(ge) 數據造假的產(chan) 業(ye) 鏈上,粉絲(si) 、點讚、人氣、評論、轉發等等都可以“刷”出來,1萬(wan) 播放量+500點讚+50條評論,隻要購買(mai) 20元的套餐就能輕鬆實現。

  找主播帶貨卻被帶進“坑”

  說起自己的3次外聯直播經曆,劉芸(化名)形容“簡直是蹚著‘水坑’過來的”。

  劉芸在一家運動品牌負責企業(ye) 抖音號運營。為(wei) 拓寬實體(ti) 店的線上銷售渠道,公司決(jue) 定通過主播帶貨的方式消化庫存。考察之後,公司和幾位“大主播”簽訂了傭(yong) 金分成比例。

  讓劉芸沒想到的是,5月底,公司的第一場直播帶貨就“翻車”了。公司找的一位擁有300萬(wan) 粉絲(si) 的區域網紅主播,直播4小時,銷售額不到2000元。

  “粉絲(si) 數據肯定有水分,估計是被‘優(you) 化’過了。”劉芸分析稱,這位主播隸屬於(yu) 一家公司,作品數量不多,但單個(ge) 作品的播放量都在100萬(wan) 以上,很可能是舉(ju) 全公司之力在“養(yang) 號”。劉芸坦言,公司在選擇合作主播時,主要參考粉絲(si) 流量,但數據真實性還要通過粉絲(si) 購買(mai) 力進行驗證,“踩坑”難以避免。

  6月,公司又做了兩(liang) 場外聯直播,兩(liang) 位主播的粉絲(si) 數量都在百萬(wan) 級,帶貨成績分別是17萬(wan) 元和2萬(wan) 元。雖然銷售額上去了,但退貨量也直線上揚。“有一個(ge) 粉絲(si) 下單了47件商品,最後退得隻剩了5件。”劉芸的語氣裏流露出無奈,很多粉絲(si) 都是衝(chong) 動消費,“買(mai) 得越多退得越多”。

  “直播帶貨確實幫助公司快速回籠了一部分資金,但是利潤空間真的不大。”劉芸坦言,主播已經把商品價(jia) 格壓得很低,售後和退貨運費又增加了成本,一番折騰下來,還不如找素人做直播來得劃算。

  “刷”出來的數據造假產(chan) 業(ye)

  記者在不同平台上以“漲粉”“人氣”“刷單”為(wei) 關(guan) 鍵詞進行檢索,大量提供視頻直播平台數據服務的社交群和公司隨即彈出,數據的“灰產(chan) ”正瘋狂生長。

  粉絲(si) 、分享、點讚、評論、播放量、直播人氣、彈幕……這些直播平台衡量熱度的數據指標都可以換算成相應的收費產(chan) 品“刷”出來,有的商家還提供打包“套餐價(jia) ”。

  “流量數據是主播進入商家備選池的入場券,也是談價(jia) 的籌碼。”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主播向記者透露,很多主播都會(hui) 采取“真假並行”的策略,通過原創內(nei) 容吸引一批“真粉”,再買(mai) 一些“假粉”撐門麵。

  記者隨機加入了一個(ge) 直播漲粉QQ群,各種刷數據的信息不斷霸屏。點開一個(ge) “自助下單平台”的鏈接,記者看到,購買(mai) 直播間的1000個(ge) 讚,隻要1.96元,購買(mai) 直播間的10次分享隻要1.62元,在直播間刷20條彈幕,需要3.33元。

  群裏的業(ye) 務員向記者介紹,關(guan) 注、點讚、轉發這些功能,通過電腦程序就可以完成,但是評論需要更多兼職人員,所以收費會(hui) 相對高一些。

  隨後,記者致電一家地址在江西贛州的公司,一位負責人介紹稱,繳納1980元包年服務費後,所有的數據“優(you) 化”服務都可以打5折。在他給出的價(jia) 目表裏,沒有用戶頭像的“死粉”0.1元/個(ge) ,“活粉”0.25元/個(ge) ,刷播0.00035元/次……

  采訪中,多位短視頻用戶向記者證實,他們(men) 都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關(guan) 注了一些陌生賬號,“很可能就是被當作‘活粉’賣了”。

  流量生意為(wei) 何屢禁不止?

  “這就跟早期電商刷單、刷好評是一個(ge) 意思,隻是應用場景變了。”從(cong) 社交電商轉戰直播帶貨的業(ye) 內(nei) 人士杜俊龍表示,電商領域的數據造假由來已久,流量生意的味道越來越重。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看來,這樣的“生意”不符合公平競爭(zheng) 原則,會(hui) 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而對消費者來說,其不僅(jin) 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也限製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北京誌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表示,盡管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和電子商務法都明確禁止刷單等數據造假行為(wei) ,但是“刷數據”行為(wei) 具有隱蔽性,市場監管部門通常難以及時、主動發現。而直播平台能否及時發現和製止,取決(jue) 於(yu) 平台的技術和管理能力,以及平台主動打擊數據造假行為(wei) 的意願,畢竟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數據泡沫”的受益者。

  日前,中國商業(ye) 聯合會(hui) 表示,將由中國商業(ye) 聯合會(hui) 媒體(ti) 購物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牽頭,起草製定《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ti) 係評價(jia) 指南》等全國性社團標準。各界期待此舉(ju) 能讓“直播帶貨”有規可循。

  趙占領分析稱,作為(wei) 推薦性國標,其雖然不具有強製性,但是對於(yu) 完善直播帶貨領域的“遊戲規則”,助力新業(ye) 態提質增效將具有指引作用。

  劉俊海則建議,在製定行業(ye) 自律標準時應“開門立標”,特別是要公開征求消費者的建議,通過行業(ye) 自我加壓提升整個(ge) 行業(ye) 的公信力,從(cong) 而提振消費者的消費信心。

  王維硯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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