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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發布時間:2020-06-23 18:23:00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連雲(yun) 港職業(ye) 技術學院原黨(dang) 委副書(shu) 記、院長劉潤忠違規占用公務用車問題。2015年5月至2018年10月,劉潤忠在退休後仍長期違規占用該校一輛公務用車,並報銷汽油費、維修費、違章罰款等共計2.9萬(wan) 元。劉潤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月,劉潤忠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

  揚州市政府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黨(dang) 委委員、副主任夏心忠違規收受禮金禮品等問題。2016年春節至2018年5月,夏心忠在分管市化工設備檢驗中心期間,先後5次違規收受該中心主任張洪建所送禮金、購物卡、高檔煙酒,共折合1.1萬(wan) 元。夏心忠還疏於(yu) 對下屬的教育監督管理,對該中心發生張洪建等多人、多起貪汙、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chan) 等嚴(yan) 重違紀違法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2月,夏心忠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

  蘇州市水利水務工程質量監督站原黨(dang) 支部書(shu) 記、紀檢委員、站長張才虎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8年10月,張才虎違規接受其監管的某水利工程公司蘇州分公司宴請,並收受螃蟹提貨劵;同月,還要求另一水利工程企業(ye) 支付其私人聚餐費用4109元。2020年1月,張才虎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

  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人民法院黨(dang) 組成員、副院長萬(wan) 小剛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6年至2018年春節、端午等節日期間,萬(wan) 小剛違規接受當地某房地產(chan) 企業(ye) 負責人的宴請,並多次收受其所送“煙卡”共5張,合計30條黃金葉、20條軟中華高檔香煙。2019年11月,萬(wan) 小剛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

  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裘駿等人借培訓之機旅遊問題。2017年11月,裘駿帶領該局4名領導幹部赴昆明參加係統內(nei) 組織的企業(ye) 監管業(ye) 務培訓。開班後僅(jin) 上了一節課,裘駿即提議並組織其他4人擅自離開培訓點,到西雙版納、茶馬古道等多個(ge) 景點遊玩了6天,回單位後隱瞞未實際參加培訓的真實情況,報銷培訓費、機票及差旅補貼共3.17萬(wan) 元。2019年12月,裘駿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淮安市洪澤區人社局調解仲裁管理科科長兼勞動人事爭(zheng) 議仲裁院院長徐加桂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問題。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徐加桂在仲裁院已實施公車改革、單位用車由機關(guan) 公務用車平台統一保障的情況下,仍以單位需要用車的名義(yi) ,未經上級有關(guan) 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決(jue) 定長期租用本單位職工的一輛私家車,且租賃期間車輛仍由該職工個(ge) 人保管使用。徐加桂共簽批支付租賃費10.8萬(wan) 元、汽油費3.2萬(wan) 元。2019年12月,徐加桂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監委)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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